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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翟建為楊佳生死辯 楊佳其實在面試我(組圖)
//legal.dbw.cn/  2008-10-20 15: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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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見楊佳:沒見過這樣放松的殺人疑犯

  9月23日8點,翟建在上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陪同下,去上海市看守所見楊佳,同去的還有另一名接受面試者,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吉劍青。

  在路上,翟建就想好了:我要去做的話,就一定要楊佳自己本人願意請我。如果是法律協會指定的律師,人們就會另有看法:你是指定的,是政府的法律顧問,你不合適為楊佳辯護。這案子當中其實蘊含著老百姓對政府的某種不滿。

  在上海看守所,楊佳很快被帶出來了。他好像被關在三樓,從樓上下來的時候戴著手銬、腳鐐。腳鐐的長度不是太長,他不是走下來的,就那麼一個一個臺階,蹦蹦跳跳地下來的,腳鐐『嘩啦啦』地響,看得出身手非常敏捷。

  這個下樓的動作給翟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後來,他從案發當天的錄像裡看到,那個戴著防毒面具的人,在閘北區公安分局的底樓值班室,從進門連捅4個警察,到出門,只用了7秒鍾。

  這是翟建第一次看到楊佳。這以後,他共四次會見楊佳,每次下樓的時候,楊佳都是一蹦一跳地下來,翟建提醒他慢點,他說沒事;每次都是穿一件短褲和無袖T恤,露著腿、膀子,顯得身體非常結實。翟建有時問他冷不冷啊?他說他不冷,習慣這樣的。

  那天,楊佳精神上非常放松,從他的臉上看不出一絲對死亡的恐懼,完全不像一個一審被判死刑者的精神狀態。從業24年,辦案千餘宗的翟建,可謂閱人無數,但從來沒見過這樣放松的殺人者。

  當天,上海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志向楊佳介紹了翟建的身份。此前,楊佳對新律師提出了4點要求:一要專業,二要身體好,三要能和他做坦誠的交流,四是普通話要好。而51歲的翟建,身材高大,壯實,普通話流利。

  翟建對楊佳說:根據律師法的規定,我有義務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承擔法律援助的工作。但是,我十分希望,如果你能跟我聊一聊,能信得過我,那麼你就自己聘請我。然後,又說:『楊佳,我作為一個律師,被當事人面試然後決定要不要請我,這還是第一次。』

  在翟建的印象裡,楊佳幾乎不假思索:行,我相信你。但接著,他提出了一個很實質性的問題:你給我做辯護,能做到一個什麼樣的結果呢?

  翟建說:這個案子,我盡管聽說了很多,但是根本、實質的問題我一點也不知道。你想我作為一個律師,材料都沒看過,現在就跟你說能做到什麼結果,你說是不是有點太草率了?太不負責任了?你要得到我的說法呢,可以,等我看完材料之後,我們再探討。

  楊佳說:『行,我就委托你。』他很爽快地簽了委托書,交給翟建和吉劍青。翟建走出會見室的時候,康慧軍案的兩個當事人,也正被拉上警車,准備去法院??他看了下表,8:30左右。這次面試僅半個小時。

  二見楊佳:他到底在派出所挨打了沒有?

  9月24日,翟建結束了康慧軍案庭審後,開始著手准備楊佳案。在楊佳簽名寫於9月10日的上訴書中,翟建看到,上訴理由有三:一是,故意殺人罪不成立,自己沒有故意殺人,多名公安人員死亡在意料之外;二是,多名證人沒到庭做證,證詞與事實不符;三是,自己從未提過無理要求。

  翟建發現,上訴狀漏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只提出了上訴理由,而對於想要達到的結果只字未提。

  9月25日上午,翟建和吉劍青再次去見楊佳。

  首先問他:『這個上訴狀是不是你寫的?』

  在得到肯定答復後,再問上訴狀為何沒提要達到的結果時,楊佳的回答再次讓翟建驚訝——『我對判決結果看得不重要,我只是討個說法:警察到底打過我沒有?』

  翟建一聽以後,就對楊佳說:3條理由中,第一個是定性的問題。第二個是程序問題。證人,按照法律規定,尤其是關鍵證人,應當出庭作證,但作為辯護律師我不得不問你:你認為這些證人出庭會承認他們打過你嗎?你為什麼不在法庭上明確說清楚他們怎麼打你的?這是糾紛,各執一詞,應讓法官判定誰說的更具有合理性。第三個是事實問題。你說沒有提過無理要求,其實也可以做兩種解釋,一種根本沒有提過要求,一種是提過,自己認為是合理的。

  在這次會見中,翟建進一步了解該案的經過。按照楊佳的說法,2007年10月5日,他在芷江西路因騎無牌自行車,受到巡警盤查,一直到警車趕到,他和警察沒有任何肢體上的衝突。

  他曾經說過,當時在馬路上,一個警察罵他:你是從你媽褲襠裡出來的。後來開庭審理時,當庭播放了他跟警察僵持的34分鍾的錄音,翟建聽得出:當時楊佳說了句『他媽的』。警察就回了一句:你也是從你媽媽的肚子裡出來的,你又不是石頭縫裡蹦出來的。這句話,翟建說他記得清清楚楚的。

  據楊佳向翟建講,到了派出所以後,有一個警察『噴著唾沫跟他講話』。楊佳認為他是故意的,然後他遭派出所多名警察毆打。『上來幾個警察,就把我抬手抬腳架到裡邊一間房間,拳打腳踢,打了兩三分鍾。』後來二審法庭有錄像顯示,楊被數名警察強行拉扯到另一個房間。

  楊佳就開始投訴。翟建後來從錄像中看到,楊佳從進派出所的大堂開始,手中拿著電話,一直在打。楊佳說:『我給我媽媽打電話,說自己又被帶到派出所了。』

  看守所裡,翟建問他這裡的『又』是什麼意思?楊佳說,2006年11月,他曾經在山西太原,被警察毆打,打掉三顆門牙,以及輕微腦震蕩。後來,他去驗傷了,和媽媽一起交涉,對方賠償3000多元。

  據楊佳向翟建講:當天晚上,上海閘北區公安分局的督察來了,楊佳就向警察要一張證明,證明他們打過他,督察講『不可能』。楊佳說不給解決,就繼續投訴。吳姓督察說:你這麼點事情搞那麼大,你投訴就是了,最後不是你頂死我,就是我頂死你!翟建說,這句話,當時沒有錄音,吳對此是否認的。

  凌晨一兩點,楊佳離開了派出所。他跟吳姓督察的接觸僅限於此,吳沒有打過他。當天,楊佳沒有去驗傷,他的解釋之一是,傷得不重,兩個胳膊上有淤青,回去之後纔發現背上也有。在看守所,翟建問了敏感的話題:你的生殖器有沒有問題?他回答說:『沒有,絕對沒有』。還反問道:『你怎麼這麼說?』

  回北京以後,楊佳就不斷投訴。他說給上海公安局發過E-mail,給公安部打過電話,後來想到要向媒體投訴,就買了1000個信封、1000套郵票、一箱復印紙。

  然後是2008年6月12日,他再次來到上海,卻是約網友來旅游的,一直玩到24日。翟建問:那次來上海,是不是想去問問投訴的結果?楊佳答:沒有想過。又問:有沒有去閘北公安局門口看看,認認路什麼的?回答:騎車時路過,但是沒有注意太多。又問:既然來了,為什麼不去問一下呢?楊佳說就是來玩的啊。

  6月24日,楊佳回北京,他說行李帶得太多了,要送回去。6月26日,他又回到了上海。隨後幾天,他從網上買了催淚瓦斯、防毒面具,在店裡買了刀、登山手杖、錘子、醫用塑膠手套,撿了一個塑膠桶,從修車場買了汽油,在垃圾箱裡撿了8個啤酒瓶。

  7月1日早上7點多,他奔往閘北公安分局,隨身帶著現金7000多元,信用卡上有2萬多元。

  後來翟建問:為什麼要點燃汽油瓶?楊佳說制造點聲勢,讓大家知道這裡有人對公安局很不滿。又問為什麼不去派出所?他說他對分局的處理不滿!那個督察不好好處理,就去找他!

  楊佳還向翟建說:進了分局以後。他說自己確實記不清楚了,在第一次庭審的時候,纔知道自己還在一樓殺了4個人。他說,當時在1樓看了一眼,找到督察室在21樓,就往21樓跑,一路上好像碰到一二十個人,遇上擋道的就捅。在21樓電梯口刺傷了吳,但沒認出他來。

  在第二次談話中,翟建覺得楊佳精神有些異常:在派出所挨打,傷得並不重,幾個月過去了,他還來上海旅游,突然想起來了,就搞出一個驚天動地的事情,這不是正常人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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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謝海濤實習生劉傳雷    來源: 南都周刊   編輯: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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