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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緣何青睞免費遺囑庫? 遺囑內容90%是房產
2017-04-17 14:12:14 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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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人遺囑內容90%是房產

  老年人遺囑觀念的變化,除了生死觀念以及心態的更加豁達,很重要的一個客觀原因是近年來,家庭遺產糾紛案件頻頻發生的警示。

  4月14日下午,76歲的楊阿姨在北京第一登記中心順利地完成了遺囑登記。『主要是一套兩居室的房子,但我有三個兒子,一套房子怎麼分?所以寫個遺囑免得以後節外生枝。』她說。

  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統計,2016年1到10月,繼承案件新收10116件,佔期間全部新收38201件家事案件的26.5%。越來越多的老人,希望生前做好財產等安排。

  北京創為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遺產繼承專業律師馬桂吉告訴記者,『繼承糾紛案件中,多數因為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遺囑安排財產處置問題,導致繼承人之間發生糾紛。有一部分有遺囑的糾紛,則因立遺囑人缺乏法律意識,又沒有專業人士把關,遺囑無效導致的。』

  在陳凱看來,立遺囑重要的功能在於消除糾紛隱患、保護財產安全、簡化繼承手續。在香港,遺囑被稱為『平安紙』,在西方更被稱為『家庭憲法』。

  值得注意的是,據中華遺囑庫的數據顯示,老年人所立遺囑中遺產主要內容90%以上是房產。

  『這一現象在全國都一樣。房價上漲導致的結果是,家庭財富中的主要財富是房產,所以近年來遺囑處理的主要是房產。』

  據尹艷賀介紹,除了房產,存款、現金、機動車、股權,保險等也是遺產的重要內容。家庭財產的內容越來越多元化。

  陳凱分析,遺囑的社會需求增加,是因為基本的社會條件發生變化:家庭日益小型化;大家權利意識、法治意識加強;家庭財產增多,家庭利益格局更加復雜;老齡化加劇、離婚率提高等。

  加強立法保護推廣遺囑理念

  隨著家庭財富的日益多元,一方面老年人對立遺囑的需求不斷增加,而另一方面在遺產繼承方面的法律保護卻相對滯後。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自1985年實施至今,30年未做過修改。

  社會狀況在變化,經濟在發展,理念在更新,現實,對我們的立法提出了挑戰。

  中國政法大學財富傳承法律問題研究中心主任曹義孫教授曾表示,我國《繼承法》頒布實施的近30年,恰恰是國內市民家庭財富從少到多的巨變的30年。隨著社會的發展,財產繼承出現了諸如遺產分割糾紛多等新問題,亟須加強立法研究。

  陳凱認為,隨著社會經濟條件的變化,現行的《繼承法》守成有餘,創新不足。『遺囑庫的創新之處在於遺囑登記、遺囑保管,現行《繼承法》裡沒有這兩個方面的內容。其實繼承法裡還有很多可以創新的點,比如遺囑信托、遺產稅等等。』

  我們要制定一部什麼樣的繼承法?一部規定現狀的繼承法?還是一部展望未來的繼承法?『我希望未來《繼承法》能有前瞻性,能管未來30年。』陳凱說。

  除了宏觀層面的立法,陳凱認為,首先政府有必要加大投入,增強遺囑理念的宣傳和推動老人們寫遺囑。

  『這種推動是社會治理的前置性的動作。你前面投入1分錢來推動這件事,比如做宣傳,強於後面花1元錢或10元錢來彌補這個環節缺失所導致的問題。特別是老一輩的人立遺囑。不只是為了老人本身,更是為了整個社會管理後續成本的降低。

  『一旦財產繼承出現問題,不僅造成老百姓手續難辦,耗時費力,也導致社會財富不能正常的流動,有礙於經濟活躍度。』

  其次,要推動遺囑登記。『這兩個環節打通了,會節省掉一大筆社會成本。』陳凱還建議,可以通過一些名人做表率,引領這種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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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