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
被告人王旭光
微信群裡的查詢信息廣告鋪天蓋地
庭審結束後,記者采訪了該案被告人王旭光。對於犯罪事實,王旭光稱,自己最初認為只是違紀行為,沒有意識到會觸犯刑法,並表示服從法院判決,對判決結果沒有異議。
記者:為什麼會想到出售車輛檔案信息?
王旭光:同事(馬某)平時就喜歡車,認識很多倒賣二手車的人,他們需要查車的信息。2015年8月,馬某跟我說要做這件事,當時我沒答應,說考慮考慮。我也經過了激烈的思想斗爭,但自己在工作上心理不平衡,加上家裡需要錢,就答應了。
記者:怎麼出售這些信息?
王旭光:馬某愛車,有很多微信群,群裡有很多二道販子和終端,二道販子就是中間環節,終端就是想買車的人,他們想查車輛信息,誰有就跟誰買。群裡就有人想查信息,也有人做廣告說自己可以查,上面標明了價格。
記者:大概有多少『下家』?
王旭光:經常找我們的是20多個,也有偶爾找來的終端,提車前會讓我們幫忙查。二道販子會在群裡發廣告,然後他們再聯系我們這些『一手』。
記者:尋求這些信息和發布信息的人多嗎?
王旭光:太多了,微信群裡的廣告鋪天蓋地。
記者:當時有沒有意識到侵犯了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
王旭光:我1999年參加工作,進入交警大隊當臨時工,當時社會對這個問題不太重視,我們也沒太多了解。做的時候沒想到這麼嚴重,覺得是違紀行為,違反了保密條例,認為扯不到犯罪上去。
記者:有想過買個人信息的人可能有其他意圖嗎?
王旭光:我認為車輛檔案沒那麼大危害,需要更高權限的個人信息、開房記錄、戶籍信息我沒查,這個肯定有風險。買信息的人有沒有其他意圖我不確定。
記者:你怎麼看待現在的判決結果?
王旭光:事情是我做的,後果我承擔。對這個後果沒有異議,我服從判決,也感謝合議庭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