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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項目違規上馬、地方"土政策"不退出 中央環保督察揭了7省市哪些『痛點』?
2017-08-02 08:29:50 來源:新華網  作者:曹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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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8月1日電 第三批中央環保督察組於7月29日至8月1日向天津市、山西省、安徽省、福建省、遼寧省、湖南省和貴州省等7個省市陸續反饋了督察情況。反饋會由被督察地方政府主要領導主持,督察組組長通報督察意見,當地黨委主要領導作表態發言。

  中央環保督察組於2017年4月下旬至5月下旬期間對上述省市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截至督察反饋時,督察組交辦的31457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共立案處罰8687家,拘留405人,約談6657人,問責4660人。

  記者對反饋意見進行梳理,發現多地普遍存在一些共性問題。

  共性一:對生態環保工作推進落實不夠有力到位

  督察組對7個省市的反饋意見中幾乎都首先強調了這一點。其中對遼寧省特別指出,2013年和2014年省委常委會連續兩年沒有研究環境保護工作;天津市抓大氣污染防治時松時緊,導致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程度時好時壞,甚至個別時候還出現污染反彈;湖南省一些地區和部門抓環境未形成自覺行動,也缺乏統籌規劃,一些領導願意做有利於當前、看得見的事情,不願做有利於長遠和打基礎的事;福建一些領導乾部對當地環境質量盲目樂觀,一些同志歸於歷史欠賬和客觀原因,沒有從主觀上找原因找差距;貴州不少乾部對生態環境脆弱性認識不足。

  共性二:發展與保護關系認識不到位,不願清退『土政策』

  山西省一些地方面對突出環境問題強調客觀因素多,主動作為少,重發展、輕保護觀念沒有得到有效扭轉;安徽《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出臺後基本沒有落實,甚至仍然存在大量違法開發建設,以建防波堤之名圍佔湖面,2000畝湖面用作旅游開發;湖南保護為發展讓路情況時有發生,一些地方為追求一時經濟增長,不願清理地方『土政策』,甚至還出臺新的『土政策』,包括涉企首違免罰、下限處罰等;福建超違規養殖問題普遍,造成局部海域富營養化,增加開發性用海面積,與海洋功能規劃相悖,甚至有的地方出臺『無檢查周』『下限執行處罰』;貴州省威寧縣縣城建設用地大量侵佔草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城進湖退』問題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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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