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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調查問題多:無簽名批復不完整 適用法律錯誤
2017-04-20 13:53:42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侯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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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命關天,安全至上。

  『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李克強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進一步明確政府在2017年的工作重點任務之一。

  值得欣慰的是,近年來的安全事故發生總數呈現下降趨勢。今年召開的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透露,2016年全國共發生各類事故6萬起、死亡4.1萬人,同比分別下降5.8%和4.1%。發生較大事故750起、死亡2877人,分別下降7.3%和9.1%。發生重特大事故32起、死亡571人,同比分別下降15.8%和25.7%。煤礦、煙花爆竹、道路運輸、鐵路運輸等行業領域實現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化工、工貿、鐵路運輸、航空運輸未發生重特大事故。

  成立相關事故調查組、做出事故調查報告、政府或有關部門批復,隨後依次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行政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已成為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標准動作。

  然而,近年來,事故調查報告內容不規范、政府對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因程序違法被法院撤銷、事故調查適用法律錯誤的情形時有發生,不僅有損政府公信力,而且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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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