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遷政策
盡管有淮安市的明文拒遷,但戚先生並不完全認同其中的理由。他認為,國家所規定的國五標准是針對新車,且2016年起,國家就要求各地取消已經實施的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
根據《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實施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准公告》(2016年第4號)文,根據油品昇級進程,分區域實施機動車國五標准,其中東部11省市(含江蘇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客車、重型柴油車(僅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五標准要求。
『國家說的是注冊登記,指的是新車,沒有說二手車轉移登記也要符合國五。』戚先生說。但淮安市所出具的文件中還添加了『含外省市轉入』幾個字。
此外,戚先生還提出,2016年3月開始,國務院辦公廳就印發《關於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乾意見》(國辦發〔2016〕13號),要求各地取消已經實施的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2016年底,環境保護部、商務部又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二手車環保達標監管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6〕2373號),統一了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的標准。
《通知》中說,對於在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和安全檢驗有效期內,並經轉入地環保檢驗,符合轉入地在用車排放標准要求的車輛,各地不得設定其他限制措施。
環保局:有條例輔助解釋
對此,淮安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對澎湃新聞表示,他們對戚先生所出具的文件除了依據國家層面的文件,還依據了《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條例》自2014年3月份修訂實施,其第八條寫道,江蘇省行政區域內銷售的機動車應當達到本行政區域執行的國家階段性機動車排放標准。
負責人說,所謂的江蘇省行政區域內銷售的機動車即包含了新車與二手車。按此規定,國五標准出臺,所有想進入淮安市的新車二手車都必須符合這個規定。
而關於取消限遷政策,該負責人指出,《關於加強二手車環保達標監管工作的通知》規定了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除外,江蘇省列於其中。
此外,《條例》第九條寫道,申請機動車由省外遷入本省,或者在本省跨設區的市遷移的,所交驗的機動車應當符合遷入地執行的國家階段性機動車排放標准。
『這就解釋了為什麼江蘇省內跨市遷入也必須符合國五標准。』該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