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記者從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獲悉,廣東東莞一女子阿雲(化名)不慎丟失身份證後,竟發現其被征信中心列入黑名單,經調查發現原來是遭他人冒用其身份信息,偽造阿雲簽名與東莞市東城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簽訂購車文件,購買汽車後,因向某汽車金融(中國)有限公司借款且未及時還款,而被列入失信黑名單。
身份證遭盜用被列入征信黑名單
阿雲訴稱,其身份證原件丟失後,當即向派出所報案,並於2015年3月12日登報公告聲明其丟失身份證作廢。2015年8月27日,阿雲因個人購房需要到銀行申請貸款,但銀行以其信用有問題為由拒絕了其申請。同月31日,通過征信中心查詢個人信用報告驚見自己被征信中心列入黑名單。經調查發現,原來是他人冒用其身份並偽造其簽名與東莞市東城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簽訂新車訂購單、劃款授權承諾書等購車文件,並向某汽車金融(中國)有限公司貸款12.3萬元。因冒用者未及時還款,阿雲纔知曉有人冒用其名義購車貸款、並且自己被征信中心列入黑名單。
阿雲認為,購車文件中『阿雲』字樣的簽名均非自己所簽,自己與東莞市東城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某汽車金融(中國)有限公司從未達成任何協議,合同應當被認定為無效合同。兩被告在與冒用者簽訂合同時,未盡到其應盡的審查核實義務,由此而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兩被告承擔。
經公安機關對購車文件上『阿雲』字樣簽名筆跡鑒定,鑒定結果非阿雲簽署。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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