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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嵐山首起近親結婚被判無效!哪些情況下婚姻無效?
2017-04-05 13:23:00 來源:東北網綜合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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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情況下婚姻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十二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什麼是近親?

  近親是指直系親,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舅、姨、姑、叔等。

  關於近親結婚,各國法律禁忌很不同

  中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美國:有31個州頒布法令禁止嫡親表兄妹之間結婚,只有在特殊環境下纔能批准實施特例。美國19個州不禁止表兄妹結婚,包括加利福尼亞,德克薩斯,阿拉斯加,紐約,佛羅裡達,夏威夷等表兄妹結婚佔總人口0.1%。

  日本:完全不禁止表兄妹結婚

  以色列:不禁止近親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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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