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3月30日電 記者於30日在福建省泉州市召開的全國法院『跨域立案訴訟服務』試點工作培訓會上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將在全國7個高級人民法院和7個中級人民法院開展跨域立案訴訟服務試點工作。
在跨域立案訴訟服務中,當事人可以在試點法院范圍內就近或自願選擇任一法院,提交訴訟服務申請,辦理涵蓋立案、庭審、執行等多項訴訟事務,不必因案件為異地法院審理而長途奔波,為解決異地訴訟難、訴訟累的難題開出了一劑良方。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景漢朝表示,此舉旨在切實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黨組關於推行跨域立案訴訟服務的指示,積極回應新形勢下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進一步提昇訴訟服務便民、利民、為民的水平。推行跨域立案訴訟服務可以改變各個法院之間條塊分割、各自為戰的狀況,建立起法院之間橫向和縱向系統化、常態化、制度化的協同聯動機制,開創跨地域、跨法院、跨層級的訴訟服務新格局。
景漢朝表示,按照『先行先試』的改革要求,試點法院要發揚改革創新精神,尊重司法規律,立足訴服職能,深入推進本地區的跨域立案訴訟服務工作,爭取為全國法院推行跨域立案訴訟服務提供更多可復制、可借鑒的模板。
此次試點工作的7個高級人民法院分別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7個中級人民法院分別為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陝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湖北省恩施市中級人民法院。
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將在這14家法院試點推廣跨域立案訴訟服務,並在總結經驗、完善機制的基礎上向全國推廣。
『跨域立案訴訟服務如果能在全國法院普遍實施,對提高社會管理效益,提昇國家治理水平,將是一個巨大的貢獻。』景漢朝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