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一男子乘網約車遇車禍身亡,這責任應該由誰負?該男子的妻子稱,這次讓自己失去丈夫的行程,滴滴打車居然收完了錢給打了一個4星!

男子乘網約車意外身亡滴滴公司負責人表示不該承擔責任
男子乘網約車身亡?近日一則男子乘網約車身亡的新聞引發關注。稱對於服務中事故、針對乘客與司機產生的符合保險保障范圍的醫療。傷殘、意外死亡等費用,在車輛自身保險限額外,由滴滴建立的保險體系提供全額保障。
智鈺珊稱,他們與鄭州滴滴辦事處協商賠償的時候,遭到拒絕,後從北京來了一位負責人,問過她們的訴求之後,告知沒有賠償責任。記者看到一份滴滴公司的在先行墊付的說明,以『金鍾罩+鐵布衫』作為比喻。
事件
3月18日早晨5時,鄭州隴海快速路上,一輛出租車行駛至中州大道時,與一輛拉沙貨車發生碰撞。據目睹事發現場者及親屬方面消息稱,事故發生原因或為出租車追尾到貨車後尾車箱,造成乘客田俊死亡,交警部門還未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田俊的妻子智鈺珊向記者反映,自己的丈夫是乘坐滴滴打車的出租車,從鄭州站去往盧浮公館遭遇不幸的,而滴滴公司在其網絡平臺上做出的宣傳。
滴滴公司稱,對於符合平臺保障范圍內的事故,凡是由該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含第三者),無論事故責任如何劃分,只要符合墊付范圍,滴滴出行平臺在事故責任認定之前。為傷亡者先行墊付因此事故造成的必要的、合理的醫藥費、診療費急救費和符合國家標准的其他費用。
記者聯系到滴滴公司北京總部負責人,滴滴公司同樣稱對此事件不承擔賠償責任,因為先予賠償的承諾,不包括出租車業務,只涉及快車、順風車等業務。因為出租車的業務,滴滴只負責提供一個平臺,溝通乘客和出租車之間的信息需求,滴滴是沒有一分錢收入的。滴滴公司的負責人還給記者提供了一個滴滴打車APP頁面,稱用戶在使用該服務的時候必須同意這個條款纔能運行出租車業務,而該頁面中確實沒有承諾先予賠償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