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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85.7%受訪者支持加強對涉不良信息微信群監管
2017-09-14 21:54:06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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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9%受訪者認為傳播隱匿性導致微信群成不良信息發生地

  『微信群大多是基於興趣愛好建立的,難免會有一些不自律的人趁機胡作非為。』李平說。

  馬莉認為,微信群被不法分子利用,主要是因為不好監管以及後臺監管不到位。

  『微信群中的人大多是互不認識的,個人行為對其自身的影響很小,所以人際關系對不良行為的約束力就差。同時缺乏外界監督,若群主不及時制止,此類現象就更難控制了。』雷小米說。

  微信群成為虛假、傳銷、詐騙等不良信息發生重地,57.9%的受訪者認為是因為其傳播具有隱匿性,55.9%的受訪者認為是涉及個人隱私,較難監管。其他原因還有: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48.7%),微信群團體性較強(37.1%)和一些網民受利益、欲望等驅使(36.0%)。

  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副研究員劉瑞生分析,微信群用戶數量龐大,建群門檻低,『任何一個有微信賬號的用戶都可以建群,且沒有建群數量限制。一個群的成員上限為500人,很容易被個人利益需求所利用。』同時,他表示,微信群監管成本比較高,難度也比較大,『像文字還好一些,但圖片、視頻、語音等內容的監管難度很大。』劉瑞生認為,最大的監管責任在運營商,『網絡數據是由平臺掌握的。運營商有相應的責任,不能只提供交流平臺,不負責後續管理。』

  劉瑞生表示,今年政府密集出臺了一系列相關管理規定,足以看出依法管網的決心。『此次出臺的《規定》是比較細致的,針對平臺提供者、服務享受者和群管理者等都做出了相關要求,這些都是有積極意義的。』

   85.7%受訪者支持加強對涉及不良信息或非法信息微信群的監管

  『微信的使用人數廣且有低齡化現象,更需要加強管理。』李平認為可以借鑒貼吧等互聯網平臺的監管方法,加強對文字和圖片的監控、識別,還可以封鎖危害嚴重的賬號。

  對於涉及不良甚至非法信息的微信群,85.7%的受訪者支持加強監管甚至取締,其中42.2%的受訪者非常支持。

  馬莉認為,不管是從技術上還是規定上,運營商都應加大治理力度。同時作為群主,她認為有管理和規范群的責任,『群內成員也要管好自己,不隨意轉發謠言、淫穢信息,自覺遵守相關規定的同時阻止其他人轉發』。

  劉瑞生表示,目前《規定》主要闡明了禁止的行為,但沒有詳細說明違反後會受到的處罰,這涉及到了《規定》的落實和執行。『《規定》中第十四條提到,「違反本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那麼,相關法律法規是哪些?哪些行為由哪些部門依照哪條法律法規處理?』他認為,雖然有網絡安全法,但內容不夠具體,執行起來也有難度,且震懾作用不大。『針對較嚴重的行為,如網絡傳銷、淫穢色情等,應出臺一些補充的法規條例』。

  劉瑞生認為,運營商應根據掌握的大量信息數據識別出重點人群,重點監控。『瓦解一個違法違規微信群後,應對群成員進行深度挖掘,分析用戶特點,了解什麼樣的用戶更易通過網絡來違法犯罪,進而重點加強監管。而且沒有實名認證的用戶也應考慮重點監督。』

  如何治理微信群亂象?67.9%的受訪者希望設置個人或群舉報渠道。在一家中央媒體工作的張珊(化名)發現,目前微信中的投訴只能針對賭博、欺詐或傳播謠言等類別進行,『無法針對某個群成員的具體行為進行舉報,也不知道投訴受理後,對這個用戶有什麼實質性的懲罰。如果能有一個更便捷的渠道就更好了』。

  此外,59.7%的受訪者建議加大對淫穢色情暴力等信息的網絡監管,51.3%的受訪者認為要在法律層面設定群主責任和權力,44.7%的受訪者希望完善相關法律法規,34.1%的受訪者希望通過網絡宣傳提高網民素質及安全意識。

  受訪者中,00後佔0.8%,90後佔24.1%,80後佔53.2%,70後佔16.2%,60後佔4.9%,50後佔0.7%。擁有微信群數量為:1?5個(26.9%),6?10個(45.9%),11?15個(20.2%),16?20個(4.7%)和20個以上(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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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