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體育場所向老人開放
最近山東臨沂的『暴走團』,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
7月8日,臨沂市一支由中老年人組成的晨跑團,出發22分鍾後,在距離終點約30米的路段,遇到一輛出租車衝撞。事故導致一人死亡,兩人受傷。
對於此次跑上機動車主路的行為,涉事運動協會的許會長說:擔心與『徒步隊』的活動場地產生衝突所以選擇了位於蘭山區的北岸,但北岸的輔路因為施工不能走,晨跑的人纔跑到機動車道上。
在網絡上,有部分網友認為,參加健身的人在機動車道上鍛煉,存在一定過錯;但同時,也有網友認為出租車司機未盡到謹慎駕駛、安全駕駛義務,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此次審議修訂草案時,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部分委員很關注老年人的健身場所問題。
修訂草案明確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優化老年人的出行環境,對公共場所、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建築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無障礙建設和適老化改造時,應當征求老年人的意見。
修訂草案還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老年體育納入全民健身計劃,增加老年體育投入,並將體育彩票公益金不低於百分之十的比例用於發展老年體育事業;建設和改造城鄉社區體育活動場所,鼓勵各類體育場所向老年人開放,滿足老年人就近體育健身需求。
加強防詐騙教育
湖北的一位七旬老太太執著保健品十幾年,花費近30萬元購買各類保健藥品和儀器。
每天除了早上在河邊散步、買菜外,她幾乎都在聽各種保健品講座、體驗各種保健儀器。
曾經為了一張一兩萬元的保健床和家人打起『冷戰』:不給買保健床,就是不孝!
……
近年來,向老年人推銷保健品以牟取暴利的現象多次引起人們的關注。與此同時,老年人較低的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使得他們容易被推銷人員突破心理防線,上當花大錢購買並沒有多少實際效果的保健品。
『有的委員和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提出,對向老年人推銷保健品等從中牟取暴利的行為應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喬餘堂在向會議作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時說。
修訂草案擬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等部門和電信、金融等機構以及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加強老年人防范詐騙、傳銷的宣傳教育,提高老年人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
不僅如此,如果當老年人購買醫療保健品遭遇詐騙時,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去舉報投訴,相關部門也將優先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修訂草案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加強老年人法律維權工作,及時處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舉報投訴;對老年人因贍養、扶養、財產、婚姻等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情況,提供優先、及時、便利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