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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公墓未經審批經營近30年 賣出墓穴2萬餘座
2017-04-24 10:36:28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范天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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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任何審批手續被禁止新建

  在杜生貴的介紹中,西山公墓證件齊全、產權永久,還在不斷擴建,是個性價比很高的公墓。但記者從當涂縣民政局了解到的情況,卻完全推翻了這些說法。

  當涂縣民政局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孫蓬告訴記者,當涂西山公墓是姑孰鎮政府籌建,既不是公益性公墓,也不是經營性公墓。由於沒有辦理審批手續,早在2002年,省民政廳就要求其整改。到了2012年,當涂縣委縣政府作出會議紀要,要求西山公墓不再新建,現有的墓地賣完為止。也就是說,是不允許在荒地上繼續擴建的。

  記者還從民政部門了解到,購買公墓,買的是安葬權,也是租賃權,並不是購買所有權。以20年為一個周期,到期後要交管理費。所以西山公墓永久產權的說法,也是站不住腳的。

  至於是不是非法經營,孫蓬表示不好定性,但是沒有經過審批屬於無證經營。『現在想按要求補齊手續不太可能,而且已經賣出這麼多墓穴,再想搬遷也不太可能,成本太高了』。

  記者聯系上西山公墓內部一名知情人士,他告訴記者,西山公墓具有鄉鎮企業性質。上世紀90年代的時候,民政部門想把公墓收回去,但聽說是因為人員安置問題沒有談攏而作罷。前幾任主任之中,也有人申請辦理手續,但後來因為工作交接問題,又不了了之。

  『前幾年效益不好,這幾年有點盈利,一年大概能賺一百多萬元。』該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因為公墓是自負盈虧,所以建立了一個殯葬禮儀服務中心進行公司化運營,收支都是中心自己管。

  對於西山公墓的性質,該知情人士打了個比方:『西山公墓確實是鎮政府的「孩子」,但又有點「私生子」的味道。』

  無證非法經營按屬地原則查處

  記者從安徽省民政廳了解到,公墓有公益性和經營性兩大類,公益性公墓又分為城市公益性公墓和農村公益性公墓兩種。目前,安徽省依法審批的經營性公墓有107座,名單中不包括西山公墓。而公益性公墓,一個縣原則上只規劃一處,市一級為保障供應,可規劃3到4處。

  安徽省民政廳社會事務處處長張亞平向記者介紹了公益性公墓和經營性公墓的區別。在用地上,經營性公墓用地是經營性建設用地,要招拍掛,繳納土地出讓金;公益性公墓是公益性有償劃撥用地,不用繳納土地出讓金,也不用招拍掛。在審批權限方面,經營性公墓要由省級民政部門審批;農村公益性公墓由縣、區級民政部門審批,縣、區級城市公益性公墓由市級民政部門審批,市級的要報省廳備案。在銷售服務范圍方面,經營性公墓可以跨地區銷售,但是公益性公墓不可跨轄區銷售。在價格制定方面,公益性公墓實行政府定價,經營性公墓實行市場價。在投資主體方面,經營性公墓允許民營社會資本投入,公益性公墓必須當地政府投資。

  張亞平說,經營性公墓要經省民政廳審批許可,由當地民政部門組織籌建,經過驗收後再下達正式的批復。公墓審批要件比較多,同級人民政府要先審核同意,發改委要立項,規劃部門要出選址意見書,國土部門要出供地預審意見,環保部門要有環評意見等。等到基本完工、手續完備、明確投資主體後,再次審批,然後再頒發經營性公墓許可證,在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纔能對外經營。所以如果沒有辦理審批手續,後期就算放寬條件,也補齊不了。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公墓擴建,都要向原許可單位報批,沒有履行審批手續,也是違法的。

  對照這些規定,西山公墓顯然不符合公益性和經營性公墓的要求,也沒有繼續擴建的資質基礎。

  『對於非法經營的行為,按照屬地原則,由所在地民政、工商、國土等部門去查處。』張亞平說,一旦查實,要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超過一定范圍,還可能涉嫌犯罪。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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