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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申報無財產公司有10多輛車 法院強制執行
2017-04-20 13:36:29 來源:雲南網  作者:林舒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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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2

  物業公司拖欠工資不發

  法定代表人被拘傳

  盧先生曾是雲南京鵬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的一名物業經理,公司位於昆明官南大道。2015年初的一天早上,公司行政專員找到盧先生,以不適合公司的工作為由將他辭退。

  由於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和購買保險,盧先生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可沒想到,物業公司卻先將他告到了官渡區法院。物業公司稱,盧先生連續曠工3天,違反了單位管理和勞動紀律,按照規定是自動離職。

  盧先生提出了反訴,官渡區法院判決,由物業公司支付盧先生經濟補償7400元和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3.7萬元。判決生效後,物業公司一直不履行判決,盧先生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昨日上午,官渡區法院執行局法官和執行民警來到物業公司,可物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黃某卻稱,要不是今天遇到法官,他還不知道有此事。由於物業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文書,法官宣讀了拘傳決定通知書後,黃某被帶往法院做進一步處理。

  案例3

  無視執行公告還續簽合同

  連鎖藥店被騰空

  雲南一連鎖藥店向一名被執行人租了一套房屋開藥店,今年2月合同到期,可面對法院執行公告,藥店方卻拒不配合。

  2012年7月,郭某和楊某用位於昆明市名宅東辰苑2棟2-5號房屋作抵押擔保,向招商銀行昆明分行貸款300多萬元。然而,2名貸款人卻沒有按照合同約定還款。2016年,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說,2名被執行人將涉案房屋租賃給了雲南一家連鎖藥店,去年9月5日法院就向藥店送達了執行公告。執行公告下發不久,一名自稱是公司的人來到法院說,他們的合同2017年2月到期,請法院給點時間。『我們要求他帶合同來法院,可到現在也沒有音信。』

  昨日,官渡區法院執行局法官和執行乾警來到藥店強制執行。眼看要強制執行,公司一名法務人員趕到,請法官給他們3天搬遷時間。他向法官出示了一份和被執行人續簽的租賃合同。這份續簽合同簽訂的到期時間為2020年2月,但新合同簽訂的時間是今年1月16日。看了合同後,法官下令讓執行乾警用編織袋將藥打包送上搬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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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