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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員『黑飛』墜機死亡 誰來擔責
2017-04-19 19:47:25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劉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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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一架小型飛機在安徽濉溪縣墜毀,一名外籍駕駛員及乘員趙新宇當場死亡。經有關部門調查,本次事故系一起非法飛行導致的事故。趙新宇的家人將與此次飛行相關的北京喬海航空設備有限公司、河南喬治海茵茨飛機制造有限公司,以及兩家公司的負責人陳偉訴至法院。

  經兩級法院審理,日前本案二審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認定,兩公司應承擔無過錯責任,故對於趙新宇的死亡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應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43萬餘元。

  案情

  民航飛行員參與

  『黑飛』墜機死亡

  2002年,趙新宇從空軍雷達學院畢業,成為一名空軍飛行員。退役後,他來到鄂爾多斯的一家航空公司,做起了民航飛行員。

  2015年五一假期前夕,趙新宇與家人通電話稱『這次假期不回家了』。沒想到5月3日,趙新宇的妻子接到一個電話,稱趙新宇乘坐的飛機在安徽濉溪縣墜毀。起初,她以為只是通詐騙電話,直到在新聞中看到了這起墜機事故,家人纔匆匆趕往事故現場。

  4日,在事故現場,家人僅看到了一地的飛機殘骸,以及被燒得焦黑的草叢,他們這纔知道,趙新宇利用五一假期來到了河南喬治公司,參加一場飛行。

  4月29日,河南喬治公司工作人員接待了前來的趙新宇並安排了食宿,次日,趙新宇與公司飛行員傑森·雷德相識並一同前往安徽,幾天後,傑森駕駛飛機搭載趙新宇起飛時,飛機失事。

  『我就不知道我們孩子是怎麼上的飛機,怎麼摔死的。』趙新宇的愛人說,家人曾將事故發生地的濉溪縣政府訴至法院,要求政府對事故責任作出認定,但縣政府表示,該案不涉及生產事故,濉溪縣政府無須作出批復,也不存在行政不作為的情況。

  根據當地公安機關的通報,墜毀飛機在2015年4月20日從河南飛至淮北市濉溪縣開發區。5月3日12時左右,飛機准備起航返回河南,但在起飛後幾分鍾墜落並起火,駕駛員和陪同人員受傷死亡。

  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作出的《事故調查報告》並未對事故原因作出明確認定。報告稱,由於事發前事發單位或者當時飛行員未將此次飛行任務向有關單位報告,飛機上也未安裝飛行記錄設備,故不能對此次事件作出客觀分析。

  據調查,該飛機為北京喬海航空設備有限公司所有,且未取得中國民航的型號認可證和生產許可證,未取得中國民航的適航證、國籍登記證和民用航空器電臺執照,故對北京喬海公司處以10萬元的行政處罰。

  一審

  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賠償143萬

  根據民航局規定,任何飛機都必須取得適航證,在每次飛行前還需向空管部門申請飛行空域和飛行計劃,獲批後方可飛行,飛行員也必須取得飛行執照。本次事故,是一起典型的『黑飛』行為。

  因認為飛機的實際經營者存在過錯,趙新宇的家人將與涉事飛行相關的北京喬海航空設備有限公司、河南喬治海茵茨飛機制造有限公司,以及兩家公司負責人陳偉訴至法院,索賠各項損失共計182萬餘元。

  經審理,一審法院認為,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損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責任。涉事飛行活動系非法飛行,北京喬海公司作為該航空器的所有者,河南喬治公司作為此次飛行活動的參與實施者,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故判決兩公司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43萬餘元。

  兩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公司代理人表示,本案中趙新宇自身存在一定過錯,而原審法院並未劃分責任,而是直接判定上訴人承擔全部責任,認定事實有誤。趙新宇作為擁有商用飛行執照的專業飛行員,其明知此次飛行屬於『黑飛』,也明知外籍駕駛員沒有取得中國民航飛行執照。在此種情況下,趙新宇依然選擇乘坐,應承擔相應責任。因此,公司主張雙方應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庭審

  飛機公司

  絲毫不避諱『黑飛』

  4月13日,本案二審在北京市三中院開庭審理。法庭上,對於墜機時的情形,雙方各執一詞。

  『沒有誰綁架他上去。』兩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陳偉表示,趙新宇是出於體驗新式飛機而登機的,當時該架飛機剛剛結束航測,副駕駛座位因安放航測設備而被拆除,作為專業飛行員,他應當明知沒有座位對於飛行的危險性。而根據墜機前的飛行姿態,可以判斷事故發生瞬間飛機處於失衡狀態。

  趙新宇家屬的代理人張起淮律師表示,事發後,家人曾到現場進行過調查。廠區的門衛表示,當天飛機起飛前傑森發現油料不足,他便給飛機加了93號汽油,隨後傑森與趙新宇登機起飛。飛機剛剛越過工廠圍牆,便撞到電線杆墜毀,但當時天氣很好,並沒有不利於飛行的氣候條件。

  『飛機怎麼能加普通汽油?飛起來之後動力不足,該飛200米高,最後纔飛起來20米。』趙新宇父親表示,飛機是因為失速而墜毀,目擊者稱,當時飛機昇空的高度明顯不夠。

  雖然事發瞬間的情境已經無法還原,但陳偉稱,以他的駕駛經驗,這起事故一定是人為操作失誤所致。

  陳偉已年近六旬,他曾因駕駛一架小型飛機降落在一處加油站,並要求工作人員給飛機加油,而被媒體稱為『黑飛狂人』。他稱自己有20多年的飛機駕駛經驗,公司的飛機生產後,最危險的試飛環節也都是由他來進行。

  在法庭上,陳偉絲毫不避諱涉事飛行的『黑飛』性質,『大家都是這樣飛的』。

  陳偉聲稱,其經營的公司有記錄的飛機起降超過一萬架次,涉事飛機的起降次數也達到了200架次,安全性能是可以保證的。

  而事實上,本案所涉的兩家公司從未取得國家的飛機制造、飛行許可。陳偉稱,全國目前僅有幾家公司獲得了許可,自己的公司仍在申請許可的過程中。這就意味著,陳偉所稱的起降萬餘架次全部都是『黑飛』行為。

  終審

  高危行業經營者

  承擔無過錯責任

  經開庭審理,法庭對本案進行了當庭宣判。三中院認為,本案系高度危險作業引發的損害,依法應適用無過錯原則。鑒於航空器本身和飛行行為的固有危險性,即使趙新宇存在過錯,但公司無證據證明其過錯與損害結果的發生有因果關系,不能證明損害是受害人故意所造成,因此依法不具備免責事由,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故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案二審承辦法官、北京市三中院民二庭胡新華法官表示,本案是全市首起民用航空器損害責任糾紛,它區別於航空器的運輸責任糾紛,也就是區別於航空運輸中發生『空難』所導致的糾紛。

  雖然在本案中,趙新宇作為具有資質的飛行員,應當了解飛行所需的許可,在沒有任何審批許可的前提下登上飛機,趙新宇確實存在一定過錯。但本案中飛機的墜毀是因失速造成,被害人過錯與飛機墜毀沒有因果關系。作為高度危險行業,經營者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

  對法院的判決,陳偉表示尊重。他表示,希望通用航空領域不管是從技術上,還是法規層面,都能夠加速發展。

  張起淮律師表示,現在對於通用航空國家慢慢開始規范,但由於申報程序比較復雜,『黑飛』現象在一些省份依然普遍存在。這次事故從生產到審批,再到飛行均不合格,符合『黑飛』的全部條件。

  目前,一些景區推出了『飛行觀光』的體驗項目,但張起淮表示,作為普通人,很難有能力分辨這些項目是否合法合規。飛機是否有適航證,是否經過空管局的批准,駕駛員的執照是真是假,航線、高度是否按規定飛行,乘客都無法得知,因此不建議輕易乘坐。

  庭後

  老父親向法官

  鞠躬致謝

  趙新宇的去世給趙爸爸帶來了沈重的打擊,事故發生一年多了,他仍然沒有走出悲傷。只要在電視裡看到年輕的男孩,趙爸爸都會想到自己的兒子。而趙新宇八歲的女兒和媽媽在廣西生活,直到現在,她都不知道父親已經離世。

  庭審結束後,趙爸爸對媒體表示,雖然兒子的去世讓家人十分悲痛,但畢竟人死不能復生。他更希望通過這次事故,讓更多的人看到『黑飛』的危害,不要讓其他孩子再遭遇這樣的慘劇。

  對於公司負責人陳偉的辯解,趙爸爸表示完全無法接受,對方的說辭在不斷改變,他無從判斷對方所說的真偽。但最讓家人難以接受的是,陳偉雖然承諾給家人提供經濟補償,但從未實際履行。

  聽到法院的終審判決,趙爸爸終於感到些許欣慰,他向法官深深鞠了一躬,隨後默默走出法庭。目前,趙新宇的遺體仍未火化,依然停放在殯儀館。

責任編輯:遲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