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19日電 記者今天從最高法獲悉,最高法將於今年開展規范執行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嚴查法院內部『燈下黑』的問題。
去年以來,全國各級法院加大執行工作力度,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奠定了堅實基礎。『2017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關鍵之年、攻堅之年、見效之年,離「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標不到兩年的時間,能否取得最後勝利,今年至關重要。』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吳少軍在19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說。
『在我們全力解決執行難的關鍵性階段,吃拿卡要、冷橫硬推的現象仍時有發生,消極執行、拖延執行、亂執行、違紀等屢禁不止。』吳少軍指出,一些執行領域的害群之馬,使廣大執行乾警『付出的心血付諸東流,極大損害了執行的聲譽,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對司法的信任和信賴。』
為了解決執行行為中的『燈下黑』問題,最高法宣布開展規范執行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時間從現在開始到今年11月。
據介紹,此次專項整治的內容有六項,包括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執行不廉、作風不正、有令不行。最高法還將發布《人民法院規范執行行為『十個嚴禁』》,嚴查在執行案件過程中超標執行、違規評估、挪用執行款物、在執行案件中違規會見當事人、充當訴訟掮客等行為。
『這「十個嚴禁」是執行工作的十條「高壓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凡觸碰高壓線的,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紀律責任直至刑事責任。』吳少軍說。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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