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法制  >  社會與法
搜 索
親生兒子多次打砸母親店鋪 只為退伙分財產
2017-04-16 22:44:24 來源:華龍網  作者:闕影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陳某某的小超市被自己的親生兒子打砸。警方供圖

  華龍網4月16日13時39分訊 近日,重慶沙坪壩區山洞派出所的陳警官、胡警官接到一群眾報警,稱自己上班的超市被人用棍棒一頓亂砸,造成大約3萬元的損失。民警迅速出警,驚訝地發現砸店的人竟然就是報警人陳某某的兒子黃某。

  兒子怒砸母親上班的超市,緣由何起?原來,2008年起陳、黃母子二人就在一起經營這個超市,陳某某在沙坪壩區山洞購買了一套住房,房產證上寫著母子二人的名字,她還給兒子黃某買了一輛長安車用於日常拉送貨。2012年,黃某離開了超市,其母就給了他7.5萬元作為利潤分成,雙方當時無爭議。

  後來,陳某某想將山洞的房子賣掉,於是在辦理過戶登記時叫來了黃某,讓他簽字,但黃某認為自己也是房屋所有權人,也應得到部分賣房款,同時還應分得超市三分之一的股份。陳某某拒絕了黃某的要求,黃某就選擇亂砸超市的方式,逼其母陳某某支付其賣房款以及黃某認為共同經營超市未分得的盈利共計30萬元。陳某某並未理會兒子的要求。

  民警在了解到情況後,當場對雙方進行了調解,本以為黃某不會再采取過激方式來逼迫母親付款。誰料到4月8日,黃某再次來到山洞,砸壞陳某某停放在超市門口的HAVAL牌H6越野車的擋風玻璃並在車身兩側造成兩條劃痕。民警再次出警,因考慮到黃某的行為都是由家庭糾紛矛盾引起的,便對其進行勸阻告誡。

  已過而立之年的黃某卻認為母親有一直撫養他的義務。4月9日,黃某再次來到山洞,將兩瓶機油潑灑在超市內,以逼其母陳某某向其支付30萬元。陳某某再次報警求助警方,民警再次出警並依法取證,嚴厲批評了黃某,並告知他,鑒於他的違法行為是由家庭內部矛盾引起的,如果他不願意達成調解,公安機關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故意損壞財物的行為作出治安拘留的處罰,黃某表示接受調解。

  經過民警近8小時的調解,陳某某同意支付黃某23萬元,黃某也表示接受,並且日後不會再采取類似過激的方法對待母親。雖然黃某如願以償分得財產,但陳某某表示他失去了原本濃濃的母子情。

  民警提醒:金錢有價情無價,當家庭存在矛盾糾紛時,應采取合法手段積極協商解決,否則在失去親情的同時還可能受到法律的懲處。

責任編輯:遲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