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嫌疑人被公訴
永州市森林公安局采納了檢察機關的建議,經過周密部署,在15個工作日內將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顏仁桂、李俊賢、彭應權、唐森回、唐石元全部抓獲歸案。2015年10月30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至冷水灘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承辦人周雁玲審理案件時發現,犯罪嫌疑人顏仁桂、李俊賢、彭應權非法獵捕、收購、出售虎紋蛙數量均在200只以上,屬於『情節特別嚴重』,涉嫌犯罪均在十年以上量刑,而偵查機關對其采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不能保證訴訟順利進行,遂對上述3人予以追捕;另一在逃犯罪嫌疑人喻孟飛的行為亦涉嫌非法獵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決定對其予以追訴。
最終查明,2015年5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喻孟飛、顏仁桂、李俊賢、彭應權在沒有辦理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到田間、池塘捕捉虎紋蛙,多次將非法獵捕、收購的虎紋蛙通過婁底開往永州的大巴車,以每公斤32元至44元不等的價格運輸銷售給永州商人唐森回、唐石元,形成了一條固定的販賣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專線。截至案發,顏仁桂先後36次出售給唐石元虎紋蛙1599.4斤,交易金額達6.11萬元;喻孟飛先後55次出售給唐石元虎紋蛙2162.1斤,交易金額達7.29萬元。
2015年8月25日,李俊賢將從彭應權處收購來的272只虎紋蛙、喻孟飛將自己捕捉的358只虎紋蛙、顏仁桂將自己捕捉和收購來的213只虎紋蛙通過婁底開往永州的大巴車運輸給唐森回、唐石元。
2016年3月16日,冷水灘區檢察院對該案犯罪嫌疑人李俊賢、彭應權、唐森回以涉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同年3月30日,該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喻孟飛、顏仁桂以涉嫌非法獵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提起公訴,對唐石元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提起公訴。
全程直播庭審以案說法
在該案的庭審過程中,公訴人論證了6名被告人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事實。
2016年10月31日,永州市冷水灘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喻孟飛、李俊賢、顏仁桂、唐石元、唐森回、彭應權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至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3萬至2萬元。
一審宣判後,除李俊賢外的5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訴。永州市檢察院考慮到老百姓對野生動物的保護意識不強、認知辨別常識欠缺,為加大法治宣傳力度,決定以庭審直播的方式對該案進行開庭審理,以案說法、以案釋法。尤其針對這種『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典型又頻發的案件,以案例評析的方式將犯罪原因、犯罪構成及法律後果,在庭審中用知識性的語言講解,提高公民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
2016年12月30日,永州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被告人喻孟飛、顏仁桂、唐石元、唐森回、彭應權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二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3萬至2萬元。
『針對案件反映出來的問題,冷水灘區檢察院專門拍攝宣傳教育片,在多家媒體、電視、網絡上進行播放,使「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的觀念深入人心。』冷水灘區檢察院檢察長胡華清說,『我們還向林業局等相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書》,要求相關職能部門聯合起來,到各鄉鎮進村入戶進行野生動物保護法律知識宣傳,提高每一位百姓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意識。』
看了該院拍攝的宣傳教育片後,不少村民表示:『以後一定要保護好野生動物,不能亂抓亂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