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網站12日消息,銀監會近日印發《關於切實彌補監管短板提昇監管效能的通知》(7號文)要求進一步提昇監管有效性,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銀監會相關負責人還透露,正按照『問題導向』『急用先行』和『協調配套』的原則,研究制定26項重點規制。
就在短短一周之內,銀監會已經發布了多個重磅監管文件,並且還披露了對多個金融機構的監管罰單。業內人士表示,這些文件釋放出了金融監管部門防風險、去杠杆和強化監管的強烈信號,金融行業整頓的序幕已經徐徐拉開。
出招監管文件密集出臺
近一周之內,銀監會已頻頻祭出大招,不少市場人士也將這些密集出臺的政策文件視為郭樹清履新銀監會主席之後所釋放出的『強監管』信號。而縱觀這些文件,都突出了銀監會引導資金脫虛入實、防控金融風險的意圖。
4月7日,銀監會發布4號文《關於提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指導意見》,提出24項政策措施,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化改革、積極創新、回歸本源、突出主業,進一步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平。強調杜絕違法違規行為和市場亂象,切實查糾參與方過多、結構復雜、鏈條過長、導致資金脫實向虛的交易業務,確保金融資源流向實體經濟。
4月10日,銀監會發布的6號文《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更是直接點名了銀行業風險防控的十大重點領域。這十大領域既包括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房地產領域風險、地方政府債務違約風險等傳統領域風險,又包括債券波動風險、交叉金融產品風險、互聯網金融風險、外部衝擊風險等非傳統領域風險,還有諸如信息科技風險等其他風險,基本涵蓋了銀行業風險的主要類別。
4月12日,銀監會7號文《關於切實彌補監管短板提昇監管效能的通知》發布。7號文主要針對監管部門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面臨的關鍵問題、薄弱環節和突出風險,提出一系列具體監管要求,旨在提高監管質效,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規范經營。值得一提的是,7號文稱,將針對銀行業目前存在的突出風險,補充完善股東管理、交叉金融產品、理財業務等監管制度。並表示,銀監會將按照『問題導向』『急用先行』和『協調配套』的原則,研究制定26項重點規制。
除了上述三個文件之外,銀監會日前還發布《關於開展銀行業『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45號文)和《關於開展銀行業『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專項治理的通知》(46號文)以及《關於開展銀行業『不當創新、不當交易、不當激勵、不當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53號文)。上述三個文件都要求銀行對其存在的一些違規行為進行自查和形成自查報告。
在發布監管政策的同時,近日銀監會也加大了監管處罰力度。根據銀監會披露的信息,2017年一季度,銀監會系統作出行政處罰485件,罰沒金額合計1.9億元;處罰責任人員197名,其中,取消19人的高管任職資格,禁止11人從事銀行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