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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收購案』事主申請國家賠償 總計38.8萬餘元
2017-04-11 10:03:46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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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力軍申請國家賠償,法院給出的接收收據

  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農民王力軍因無證收購玉米,被臨河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今年2月,該案再審,內蒙古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改判王力軍無罪。昨天下午,王力軍在律師的陪同下,分別向內蒙古臨河區公安局以及臨河區人民法院遞交了《國家刑事賠償申請書》。他向這兩家單位申請國家賠償共計388891.5餘元。

  無證收玉米獲刑後改判無罪

  今年47歲的王力軍是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農民。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間,王力軍在沒有經糧食部門許可及工商行政機關核准的情況下,從周邊農戶手中收購玉米。2015年底,經群眾舉報,王力軍被工商局等相關部門查獲,隨後他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後臨河區法院經審理認為,王力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未經糧食主管部門許可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頒發營業執照,非法收購玉米,非法經營數額21萬餘元,數量較大,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鑒於王力軍案發後主動到公安機關自首,主動退繳非法所得,臨河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2萬元。

  該案判決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2016年12月16日,最高法就此案作出再審決定書,指令由巴彥淖爾中院進行再審。今年2月17日,巴彥淖爾中院再審改判王力軍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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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