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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強奸 母親協助被害人報警
2017-04-07 16:54:33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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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業男子劉某一直住在其母開辦的度假村裡,去年10月,他強奸度假村女服務員孫某後,孫某告知劉母,劉母大義滅親,帶領被害人報警。記者從密雲法院獲悉,法院一審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五年。

  2016年10月7日凌晨,劉某深夜敲開度假村女服務員孫某的房門,提出想與孫某發生性關系。孫某不願意,在屋內左躲右閃,對其好言相勸,卻不料激怒劉某,劉某對她拳打腳踢,孫某被打致頸部及體表軟組織損傷。最終,由於體力差距懸殊,劉某將孫某強奸後揚長而去。

  天亮後,孫某找到同事李某哭訴遭遇,得知一個月前,劉某強奸李某未得逞,還毆打了她。二人同病相憐,找到老板劉母訴說此事。劉母說,她的兒子兩年多前開始精神狀況有些異常,發病時亂發脾氣、打人,得知他現在竟然強奸服務員,劉母也希望他得到教訓,因此帶著兩被害人向警方報警。今年3月15日,密雲區檢察院將劉某以涉嫌強奸罪起訴至密雲法院。

  司法鑒定顯示,劉某案發時未見精神病性癥狀,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法院審理後認為,劉某的行為已構成強奸罪,鑒於他如實供述罪行,其對李某實施的強奸犯罪行為屬於犯罪中止,且被害人表示諒解,故對其予以從輕處罰。

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