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4月2日,秦淮區街頭發生一起傷人事件,一名男子在飯店門口揮刀將一名女子刺傷。
『警察,我要自首,我砍傷人了。』4月2日,秦淮公安分局朝天宮警務工作服務站接到一個報警電話,報警人讓民警趕緊去救人。
涉事地在一家飯店門口。民警到達時,一名女子正神情痛苦地捂住背部,虛弱地靠在門框上。一名張姓男子自稱是報警人,說女子是他刺傷的。
張某反映,自己和被刺女子小月(化名)是情侶關系,兩人是在網上玩游戲時認識的。確立情侶關系後,兩人就搬到一起同居。
『我和女朋友一直處得不錯,不知道為什麼,她突然提出分手,我接受不了。』張某告訴民警,事發當天,他越想越衝動,就到小月上班的地方找她。張某見挽留不住女友,一怒之下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小月背上連刺兩刀。
警方將小月送到醫院,把張某帶回派出所詢問。介於小月傷勢並不嚴重,小月也主動向警方表示,並不打算追究張某的責任。民警對當事人進行調解,經協商張某答應賠付小月醫藥費。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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