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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槍斃毒販』來到麗江中院:河南男子身份遭冒用 多年難改
2017-03-30 13:48:14 來源:中國青年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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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城縣公安局為趙偉剛出具的證明中稱,已被槍斃的冀魁星冒用趙偉剛身份證。

  這份證明是在趙偉剛多次被警方抓捕後,要求襄城縣公安局為他出具的。他說:『以前我一直在老家務農,2013年開始外出去湖南做生意,隨後就麻煩不斷——不管我走到哪裡,只要一使用身份證,就會有警察來將我帶走。公安內部網上顯示,我曾在麗江販過毒。如果沒有這份證明,我將寸步難行。』

  今年春節,趙偉剛從湖南岳陽回乘坐高鐵回許昌過年。他說,剛下車就看到幾名民警拿著他的照片,在出站口守著他,經過盤問、抽血、檢查行李,反復核查後,纔將他放回。他此次從岳陽趕往麗江,甚至不敢再買高鐵票,而是選擇乘坐普快列車,『高鐵查得太嚴,我實在不想再見到那些警察。』

  十多年前發生在麗江的這起販毒案究竟是怎麼回事,趙偉剛一直沒有弄明白。3月20日,他放下在岳陽的早餐生意來到雲南麗江,希望弄清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好徹底甩掉背在身上的這口『黑鍋』。

  趙偉剛現在湖南做早餐生意,但由於『身份問題』總會遭遇各種麻煩。

  『死刑犯』十多年後出現

  3月21日上午,當趙偉剛出現在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時,所有的工作人員都吃了一驚。

  在反復核對過趙偉剛的身份信息後,一名工作人員的口中不斷出現『奇葩』一詞。也是在這一天,趙偉剛第一次見到那份判決書,『運輸毒品』、『體內藏毒』、『死刑』等字眼讓他觸目驚心。

  判決書顯示,『趙偉剛』曾在2003年10月30日凌晨與兩名女子乘坐一輛夜班車,從麗江前往攀枝花途中被永勝縣公安局抓獲。警方隨後發現與『趙偉剛』同行的兩名女子體內藏有海洛因共計601.6克。法院經過審理查明,『趙偉剛』以提供食宿、路費及支付每人5000元報酬為由,帶上述兩名女子從河南許昌到雲南瑞麗運輸毒品合計淨重601.6克。最終,法院以運輸毒品罪判處『趙偉剛』死刑。

  判決書顯示的被告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與活著的趙偉剛的身份信息完全一致。趙偉剛說,2003年案發時,他仍在老家務農,從未離開過許昌,『案子是在2004年9月21日判的,我不明白為什麼毒販都已經被槍斃十幾年了,他的真實身份卻沒有查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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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