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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速凍』商辦房 中介炒作商辦房可居住將嚴查
2017-03-27 09:54:11 來源:中新網  作者:黃穎 趙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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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圖。購房者在北京亦莊某樓盤進行買房或諮詢。

  26日,北京市住建委、市規劃和國土委等5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開發商新建銷售商業、辦公類項目(以下簡稱商辦類項目),以及中介違規宣傳銷售商辦類項目進行了明確規定。

  為二手房『降溫』後再次『速凍』商辦房

  『逢漲必查,逢炒必辦。』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此次針對商辦類項目推出限購措施,是因為近期政府部門推出組合拳打擊二手房違規銷售為樓市降溫後,網絡、中介等轉而炒作商辦類項目價格、違規將商辦類項目改為住宅的行為。

  相關措施自《公告》發布之日即3月26日開始實施,據悉,市住建委已於昨日15時停止了三個違規商辦類項目的網簽。

  《公告》明確規定,開發企業新建商辦類項目,最小分割單元不得低於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規劃部門不予批准。商辦類項目銷售對象應當是合法登記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購買者不得將房屋作為住宅使用,再次出售時,應當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對於這一新政執行前已經銷售的商辦類項目,再次上市交易時,可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也可出售給個人。但是,個人購買者應當名下在京無住房和商辦類房產記錄,且於申請購買之日已在京連續5年繳納社會保險或連續5年繳納個人所得稅。

  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說,此次新規打擊的是違規銷售、炒作商辦類項目的行為。

  中介炒作商辦房可居住最嚴將吊銷執照

  《公告》還要求,商業銀行暫停對個人購買商辦類項目的個人購房貸款,中介機構不得以任何方式宣傳規劃用途為商辦類的房屋可以用於居住,對違規代理商辦類房屋銷售或虛假宣傳商辦類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機構,依法注銷機構備案,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解釋說,此次《公告》是從商辦類項目銷售的各個環節,針對開發商曾經使用的『商改住』,以及中介機構炒作『商辦房可居住』等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公告》顯示,開發企業將新開工的商辦類項目違規改為居住用途的,一經查實,規劃國土部門將依法收回土地,商業銀行將對該企業在北京市項目暫停授信。

  住建委昨日已停止三違規項目網簽

  據了解,市住建委昨日下午已經全部停止了三個違規商辦類項目的網簽,分別是萬科天地、恆大未來城和泰禾中央廣場。

  這些在售項目的土地用途均為商業式辦公,但是萬科的銷售人員對媒體介紹,交房時有獨立的衛生間和住房,可以居住;泰禾中央廣場和恆大未來城的樣板間設計有衛生間和廚房,這與商辦類項目的用途相悖,實際上已經是按照住宅出售。

  『他們把老百姓帶入了一個誤區。』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說,這些銷售行為讓購房者認為商辦類項目可以居住,改變了它的性質,應當讓商辦房回歸其本質屬性。

  -釋疑

  買商辦房無上學資格

  專家指出,大眾熟知的商住房,實際上是開發商改變商業、辦公類項目的土地使用性質和立項規劃,以『不限購』的噱頭進行銷售,實際上產權證上寫的都是商業辦公性質。

  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說,商辦類項目的水、電、氣、熱都與住宅的收費標准不同,而是商業辦公的標准,不能落戶,沒有配套教育設施,自然也不會有上學資格。但是有些中介和開發商在銷售過程中違規炒作,讓購買者誤以為和住宅一樣,實際上讓購房者吃虧上當。

  據介紹,商辦類項目的土地出讓年限一般只有40年或50年,住宅則是70年。購房者購買商辦類項目的貸款期限一般不能超過10年,貸款利率至少上浮10%,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而且在購買和使用過程中都不能享受住宅的稅費減免優惠。此外,由於商辦類項目不是住宅,用作居住時業主維權也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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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