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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息誰保護 專家:公民應提高維權意識
2017-03-17 10:57:32 來源:央廣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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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北京3月17日消息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民法總則》,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這部民法典中的『統領』,明確了民事主體的基本權利、義務,規定了民事活動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和一般性規則。曾有人說,一個人從搖籃到墳墓,可以不跟法院打交道,但沒有辦法不跟民法打交道,甚至在出生以前、進入墳墓以後都還要與民法打交道。

  我的信息誰保護?

  『今天一早,我老婆就收到一條短信,說有免費的胎教課可以試聽,不一會兒,我又接到一個電話,問我要不要給大寶報足球課。這一早上我們一起吐槽信息泄露,想當初,大寶一出生,各種奶粉、早教、幼兒保健的短信電話就全來了,始終沒斷。現在可好,二寶還在媽媽肚子裡,做胎教的就知道了?!我們的個人信息誰來保護?』

  對此,《民法總則》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這裡明確說了『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那能得到什麼樣的保護呢?北京網管辦評議會法律專家朱巍分析指出,公民個人信息寫到總則中,意味著我國公民個人信息權將首次成為獨立人格權寫入《民法總則》。在互聯網時代,公民個人信息權是網絡安全的基礎,也是信息權、被遺忘權、數據權等相關其他權利的母權利,所以這次信息權寫入《民法總則》意義很大,不僅能夠更好地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同時也為未來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出臺做好了充分准備。

  期待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加快腳步!湖北當陽警方去年破的案子,借助『黑客』源頭數據,犯罪團伙兩年時間內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六億條。而前幾天公安部打掉的那個團伙,竊取的個人信息竟然多達50多億條,這裡面說不定就有你我的呢!

  律師許良光說,『我們也應該維權』!非法出售哪怕一條信息,只收益一毛錢,也一樣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要受到法律制裁。當然,作為被透露信息公民,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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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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