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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誕生之際:為實現中國夢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石
2017-03-16 14:11:50 來源:新華社  作者:楊維漢 羅沙 丁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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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時代』的宣言——體現時代特征,落實憲法精神,不斷開創法治中國建設新天地

  一部民法典,映射偉大時代的奮進征程。

  民法典編纂,如何回應時代的期盼?

  時間回溯到30多年前。當時的中國,改革開放剛剛起步,生產力仍有待進一步解放,許多新型民間經濟活動還處於萌芽狀態……

  1986年,我國出臺了民法通則,結束了新中國沒有系統民事立法的歷史。『立法者解放思想,在民法通則中寫明尊重和保護公民人格權、人身權、財產權。從當時的社會條件來看,這是很大的進步。』談起中國民事立法歷程,孫憲忠飽含感情。

  時至今日,中國已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面對社會運行和公民財產狀況發生的深刻改變,制定一部統一的民法典勢在必行。

  編纂民法典,解答時代命題——

  『我們不是法人,沒有組織機構代碼,就不能簽合同。制定民法總則的時候,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一個法人身份吧!』寧夏銀川興慶區大興鎮新水橋村已進行村集體股份制改造,村支書王紹利為沒有法人身份焦急。

  民法總則作出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中國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周光權說:『這涉及數以億計人的切身利益,事關農村的長遠發展,有著鮮明的時代特點。』

  騷擾電話、騙子陷阱……如何從民法的角度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是人民群眾對民法總則的一大期待。

  『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這是民法總則對人民呼聲作出的明確回應。

  調整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年齡下限、設立『特別法人』、保護網絡虛擬財產……鮮明的時代特征在民法總則中充分彰顯。

  『制定民法總則,通過法律手段切實保護公民權益,順應了時代發展變化,也體現了適當的前瞻性。』全國政協委員、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主任施傑說。

  編纂民法典,憲法保障公民權利的精神得到貫徹——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憲法的精神和原則在民法總則中予以體現和落實。

  首次對胎兒的民事權利作出明確規定,被眾多法律界人士視為民法總則更加注重保障人民權利的一個縮影。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秘書長王軼表示,在繼承法的基礎上,通過民法總則提高對胎兒的保護程度,體現了對人的全面關懷。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保護自然人的個人信息權;對知識產權作出保護規定;在傳統財產權利基礎上將投資性權利納入保護范圍……民法總則落實憲法精神,凸顯對民事權利的尊重。

  『這是一部體現黨的主張、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具有時代特色的民法總則,對維持民法體系內在協調性發揮著重要作用。』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韓德雲評價道。

  編纂民法典,以民為本,增進全體人民福祉——

  『民法總則將民事權利保護提昇到了一個新高度,體現了全面保護。』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王海萍表示,這進一步奠定了社會和諧穩定的法治基礎,是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法律體現。

  『民法總則是整個民法典的「總綱」,為公民權利提供系統化的指南。』周光權說,『民法典必將對中國的發展進步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民為邦本,法系根基。中國的民法典,必須按照中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實踐來制定。

  事隨時移,法隨時變。回顧民事法律立法進程,恰似一幅描繪奮進中國的壯美畫卷。而一代代中國立法者,正為這幅畫卷揮毫潑墨……

  人民民主的勃勃脈動——編纂民法典從人民的共同意願出發,民法總則『鑄法』之路揭示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真諦

  一部民法典,彰顯一個國家立法水平。

  農業、工業、信息化時代特征並存——這是中國經濟社會現階段面臨的復雜情況,也是編纂民法典必須面對的現實。

  這是一次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生動實踐——

  多大的孩子進行哪些民事行為,纔能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

  民法通則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最低年齡是10周歲,民法總則草案將這一標准下調至6周歲。草案提交全國人代會審議後,一些代表委員圍繞這一修改產生了觀點碰撞:

  『兒童生理和心智發育水平提高很快。現在6歲小孩的認知遠多於以前同齡孩子,定6歲有利於保護兒童利益。』

  『孩子6歲剛開始上小學,字都認不全,調到8歲或者恢復到10歲更合適。』

  『不如大城市裡的孩子見多識廣,在偏遠地區和農牧區,一些孩子8歲纔上學,6歲還啥都不懂。從10歲一下降到6歲很難適應。』

  6歲?8歲?10歲?從立法座談會發表意見到人大常委會審議再到全國人代會審議,從致信立法機關到網上發表意見,各方人士各抒己見。

  最終,民法總則把年齡敲定:8歲。

  十裡不同風,百裡不同俗。唯有廣泛聽取和尊重各方意見,纔能匯聚多方智慧,保證立法質量。

  這是尋求社會認同『最大公約數』的不懈努力——

  『居委會在監護上承擔了不少職責,可能會遇到一些困難……』全國人大代表、上海長寧區虹橋街道虹儲居民區黨總支書記朱國萍在民法總則草案座談會上直言不諱。

  上海虹橋街道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基層立法聯系點。通過這種接地氣的『直通車』,老百姓的心聲得以原汁原味直達國家立法機關。

  立法工作者走出機關大院,深入到火熱的生產生活之中。在會議室裡與各方人士座談,在農家院和村民促膝談心,在企業廠房與工人們交流想法……傾聽人民心聲,碰撞思想『火花』,民法總則凝聚著人民的呼聲與期盼。

  這在共和國立法史上並不多見——2016年10月、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四川、寧夏和上海,分別召開4次座談會,直接聽取各方面對民法總則草案的意見。

  印發草案稿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部分院校和法學研究機構、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的意見;草案全文3次上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70227條意見;中國法學會累計24.9萬字的專家諮詢報告在立法中發揮重要作用。

  『只有深入實際,纔能聽到大家心聲。』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深有感觸,『只坐在辦公室裡聽匯報、拍腦袋、想當然,是無法制定出好法律的。』

  這是凝聚社會生活規則最大共識的堅定追求——

  針對各界提出訴訟時效過短問題,民法總則將訴訟時效期間從2年調整為3年,提醒權利人要及時行使權利。

  未成年人遭性侵,刺痛著公眾神經。民法總則專門增加規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18周歲之日起計算。

  『這個條款參考了各方意見,體現了立法機關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高度重視和人文關懷。』王軼說。

  房產交易中,賣方因房價上漲而毀約惜售的現象時有發生,不少人大代表、專家學者由此建議完善民事責任制度。民法總則對此作出回應,在承擔民事責任方式中增加了『繼續履行』。

  『健全市場秩序,維護交易安全,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民法典為整個國家和社會注入新理念、新規則、新動力。』全國人大代表馬瑞強說。

  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民法總則的『鑄法』之路深刻詮釋了這一論斷。

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