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何和小洪是高中同學,後來一個考進溫州某大學,一個考進寧波某大學。多年未見兩人相聚騎車游玩,小何特地把自己新買的『死飛』自行車借給小洪騎,下山時小洪連人帶車墜入近7米高的山崖不幸身亡。經鑒定,該自行車不符合技術要求。法院判決自行車店擔責50%,小何擔責30%。
沒想到女同學小洪不幸墜崖身亡,天人永隔,自己也成了被告,而銷售小洪墜崖時所騎『死飛』自行車的自行車店和公路管理部門同樣被告上了法庭。
前天,受理此案的(浙江省)衢州常山縣人民法院對各方要不要承擔責任,應該承擔多少責任做出了一審判決。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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