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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小學招生要求家長本科學歷 教育局:不合規
2017-03-07 09:15:40 來源:新華網  作者:張香梅 劉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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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地教育局稱此限制不合規

  3月6日下午,北青報記者聯系到這所私立小學,工作人員承認,學校在前幾天招生時確實提過家長學歷本科以上的要求,但現在已經取消了,『現在我們不再限制學生家長的學歷,所有報名的學生均可以填寫申請表,我們會在規定的時間統一對學生及其家長進行面試。』

  而對於此前該校為何要求學生家長需本科以上學歷,工作人員沒有做出答復。

  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工作人員稱,已獲悉網友所說的當地某私立學校要求學生家長是本科以上學歷一事,並表示此限制不合規。

  昨日下午,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向北青報記者發來一份關於此事的通報。通報稱,2017年3月3日,有家長在當地一私立小學門口看到了該校電子屏打出溫馨提示『本校只招收父母是本科以上學歷之家長』的字樣,引起熱議。

  通報介紹,經了解,事件屬實。雖然民辦學校有辦學自主權,但該校在本次招生宣傳中有違教育公平。本著『有教無類』、對所有學生及家長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及民辦學校依法辦學的要求,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對該校提出了嚴肅批評,要求其立即停止該宣傳行為,並提出整改措施,在往後的招生工作中,要依法做好招生簡章備案工作,嚴格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及工作安排,規范招生行為。目前,該校已撤去有關的宣傳公告。

  律師

  規定學生家長學歷有失公平

  第八屆北京市律師協會教育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雷思明律師表示,雖然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民辦學校享有辦學自主權,可以自主確定招生的范圍、標准和方式。但是這一招生自主權依法行使,不得濫用,不得違背上位法的規定以及社會的公序良俗。

  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九條規定,『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第三十六條規定,『受教育者在入學、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

  根據這一規定,我國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不得因家庭的原因而受到歧視性的對待。對此,民辦學校也應當予以遵守,否則就有違教育的平等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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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