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家教的禁令難敵市場規律
作為旁觀者,筆者對有償家教還是有話想說。從教育主管部門看,目前仍然視有償家教為師德行風建設之大敵,這與社會發展極不合拍——社會早已進入『有償』時代了,在這樣一個大背景下,為什麼偏偏不讓家教『有償』呢?更何況家教實質就是一種知識或技能的私下傳授,有什麼不對?再說,它是雙方自然選擇的結果,符合市場規律,各得其所。難道非要老師再回到『君子固窮』的年代不可?
筆者認為,由於指導思想的失准,導致基層教育行政機構對待有償家教既簡單又粗暴:無論是非,不管輕重,一律打壓。筆者在寫此文時,手機還收到這樣一條短信:各位老師,接上級通知要求,新學期繼續對有償家教者明察暗訪,發現一起將查處一起,嚴懲不貸。通報說,上學期我縣共查處有償家教老師24人,11人通報批評,7人行政警告,3人記行政大過,2人調離原職崗位,1人停職反省。凡受處分的老師,3年內不得晉級,不得評優,也不得評職稱。希望老師們以此為鑒,堅守師德,端正行風,無私奉獻。同時歡迎舉報。
真正需要監管和打擊的是極少數有償家教者,他們不擇手段,哄嚇詐騙,確實喪失一個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甚至觸犯黨紀國法。但據筆者了解,多數家教者並非這樣。如此一道『禁令』,是不是以偏概全,簡單粗暴了點?更為重要的是,有償家教是雙方的事,由市場因素決定,求教者往往是主動方,賣教者往往是被動方。有關部門如果僅在被動方舞槍弄棒,對主動方卻無能為力,沒有任何約束,豈不是本末倒置?因此筆者認為:無償家教是美德,有償家教也非缺德;一切有償家教的禁令,都難敵市場規律;改革考試制度纔是治本之大策。
一面是市場強烈需求,一面是政府嚴令禁止,這不能不說是當下一大矛盾。如何解決這個矛盾?依筆者之見,還是要尊重客觀規律,以導為主,不能死堵。這就意味著,對有償家教要適度放開,不要一味禁止。不過,這方面應該有一個規范。從長遠來看,這種規范不應該僅靠師德,而應成立一個政府部門協調、指導,由民間組織參與執行的家教協會來規范家教市場,從制度上予以管理和監督。可以在一些地方先行先試,等到積累諸多成功經驗之後,然後推廣開來。
筆者欣喜地得知,南京市已著手在部分區縣學校進行有償家教試點。試點規定:從事有償家教的在職教師必須征得所在學校的同意,向所在學校提交書面報告;從事有償家教的在職教師不得影響本職工作,不得違反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從事有償家教的在職教師必須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對自己任聘學校的學生應恪盡職責;有償家教的時間僅限於雙休日或節假日,同時相關老師要對學生家教期間的環境、條件及安全提供必要的保證。此外,從教育公正的要求出發,規定從事有償家教的在職教師,不得參加國家、省、市、區(縣)各級學科性考試、競賽命題及擔任評委。各級各類學校的領導一律不得從事有償家教。對一味以掙錢為目的的有償家教活動要作出相應的處理,情節嚴重的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應該說,這為我們解決有償家教問題提供了重要參考。
(作者為安徽省無為縣襄安中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