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情權和『共債共簽』是『24條受害者』共同的訴求見習記者王汗冰攝

『24條受害者』不願向命運投降

知情權和『共債共簽』是『24條受害者』共同的訴求。王汗冰攝
姜歡說這輩子都不會再跟任何人結婚了,她39歲,但是兩年前頭發就幾乎全白了。
2011年8月起,先後到來的8張法院傳票徹底砸蒙了她,也澆滅了最後一絲的夫妻情分。遠超300萬元的外債,都是離婚前丈夫欠下的,她毫不知情。但債主們不管這一套,他們闖進她所任教的小學挨個辦公室砸門討債。她的工資早被凍結,每月只剩700塊錢生活費,為了支付女兒的學費,她每個周末都去朋友的餐館幫工。
這是一個有關『24條受害者』的故事。這樣的故事在濟南至少有16例,他們的判決書上無一例外地印著同一行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2月28日,最高法公布了對『24條』的補充規定,強調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假債務、或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不受法律保護。但姜歡們的命運不會因此改變,她們的債務既非虛假也非違法,該還的還是要還。
責任編輯:焦志明
圖片新聞
熱點新聞
圖片圖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