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
為快捷辦離婚有人背後來『助陣』
記得前幾年,南京江心洲在拆遷時,曾因拆遷政策中離婚這方面沒有相關規定,導致大量村民集體離婚。平時在網上,我們也經常看到,全國各地也多次發生過類似事件,這迫使許多地方修改了拆遷政策。據說江北村丁解一組相關拆遷政策規定,凡協議離婚五年以上的,在拆遷時纔可以按兩戶來計算拆遷分房和補助拆遷款。既然這樣,為什麼絕大多數夫妻趕著去離婚,並且因此得到了實惠呢?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這次丁解一組拆遷過程中,有這樣的規定:夫妻倆凡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的,離婚必須滿五年以上,纔能按政策以兩戶計算。然而此時有一家法律服務所的工作人員卻到村裡現場辦公,幫村民到法院打離婚官司,因為拆遷政策中並沒有規定,在法院判決離婚不享受拆遷政策。於是法律服務所背後來『助陣』,每戶收取離婚費從5000元一下子漲到15000元。
【回應】
拆遷辦:嚴格按照拆遷文件執行
對大多數村民為了多領補償款而閃電式離婚,拆遷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是嚴格按照上級拆遷文件執行的,民政部門那種協議離婚也是可以的,但是要滿五年,通過法律途徑裁決會立即生效。
拆遷辦表示,這次拆遷確實有人向相關部門進行了反映,認為政策有漏洞可鑽,因此拆遷時是否還會按照此政策執行,他們也說不好。
南京高新區一村莊拆遷時,全村160多對夫妻,上至八十多歲老兩口、下至剛結婚不久的小夫妻,絕大多數都離。對此,村裡的8旬老人竟然說『很值得』!『不就是為了將來拆遷時,可以多拿點房子嘛。』一位居民告訴記者,原本一戶人家只能有220平方米房子,離婚後能夠多出來一戶,多70平方米,還能補償13.1萬元。自己跟老伴感情很好,這次也離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