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3月2日電 記者日前獲悉,為貫徹落實反家暴法的實施,廣西壯族自治區12家單位建立反家暴聯動機制。截至2016年底,廣西法院共下達人身安全保護裁定64份,其中2人因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被拘留,大部分申請人不再遭受家庭暴力。
隨著社會法治化建設的不斷加深,公民法律意識已不斷提高,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反家暴法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家暴介入處置體系,其中,強制報告制度、告誡制度、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是處理家暴案件三項尤為重要的制度。
自治區婦女聯合會主席王革冰認為,廣西反家暴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工作發展還不平衡,如反家暴法在農村地區的普及程度不高,一些群眾對受家暴後的求助方式不了解,社會民眾對反家暴救助援助的參與度不高等。
『下一步要加強對農村地區的宣傳,加強對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提高反家暴法和家暴救助途徑的社會知曉率。』王革冰說。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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