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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建無環保審批垃圾場 安徽一縣住建局被檢察院告了
2017-03-01 13:54:55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張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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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填埋場污染嚴重且治理不力,住建局接到一紙訴狀

  長期以來,阜南縣與其他許多地區一樣,普遍采用填埋模式處置垃圾。

  2000年,當地政府征用苗寺村一處數十畝的低窪荒地,作為縣城及周邊鄉鎮生活垃圾填埋場。但是,該垃圾填埋場啟用時未履行環保審批手續,也未采取防雨淋、防滲漏、防流失措施,導致周邊空氣、土壤、水質被污染,而且一遇洪水,垃圾滲濾液就會被直接排入附近的河道。

  填埋場的垃圾與日俱增。啟用初期,日垃圾填埋量50餘噸,隨著城市人口增加,到了2016年,日均垃圾填埋量多達260餘噸,累計堆放垃圾70餘萬噸。

  環境污染造成社會公益損害的違法行為,誰來管?事實上,早在2015年7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作出《關於授權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的決定》,授權最高人民檢察院以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為重點,在北京、吉林、安徽等13個省份的檢察機關開展為期2年的提起公益訴訟試點。截至2016年12月底,各試點地區檢察機關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4378件,其中訴前程序案件3883件,提起訴訟案件495件。

  因此,阜南縣檢察院發現這一違法行為後,於2016年4月20日向阜南縣住建局發出檢察建議書,督促其糾正上述違法行為並采取補救措施。阜南縣住建局於當年5月9日函復檢察院,稱已采取相關整改措施。

  可是檢察機關在調查中卻發現,阜南縣住建局雖然采取了一定措施,但並未糾正將這塊土地作為垃圾填埋場的違法行為,生活垃圾仍在持續傾倒、堆放,周邊環境也沒有得到實質改善。

  為此,阜南縣檢察院經層報最高檢批准,以公益訴訟人的身份,『一紙訴狀』將阜南縣住建局送上了被告席。

  住建局被判違法,責令修復該區域生態環境

  『以前從沒遇到過這樣的事情。』阜南縣住建局局長餘繼林說,『坐上被告席的時候,心情一度非常復雜。』

  據了解,該垃圾填埋場存續近20年,期間相關職能部門數次變更,由誰對存在的行政履職特別是監督管理缺位問題負責,已經有些模糊。

  在這起公益訴訟中,餘繼林根據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要求,出現在法庭上。『我後來也想通了,不管具體職責如何劃分,說到底有責任就要應訴。』餘繼林說,『政府部門應該在觀念上有所轉變。』

  其實,對於此前少見的『官告官』,一些政府部門的觀念已經在悄然發生著變化。據了解,這起公益訴訟的提起也得到了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縣裡召開縣長辦公會、專題會議,就配合檢察機關工作進行安排。』阜南縣在介紹該案情況時表示,『黨委、政府與檢察機關在促進依法行政、維護公共利益這個整體目標上是一致的。』2016年7月21日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後,阜南縣政府就成立了專門的領導小組制定整改方案。

  經過法庭上的一番質證與辯論,2016年10月20日,阜南縣法院最終判決確認被告阜南縣住建局將農用地選址作為生活垃圾填埋場使用的行政行為違法,並責令被告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涉案垃圾填埋場的無害化處理,並修復區域生態環境。

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