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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院宣判環保行政上訴案 區『一把手』出庭應訴
2017-03-01 09:29:3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索有為 范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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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廣州2月28日電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8日下午對橋發混凝土公司訴廣州市番禺區政府環保行政上訴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政府勝訴。番禺區區長陳德俊及橋發公司代理人李凱櫻當庭簽收了判決書。

  因本案上訴人橋發公司向番禺區沙灣水道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排放廢水,2014年11月5日,番禺區政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關閉混凝土生產項目。橋發公司提起行政訴訟,被廣州中院判決敗訴。該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2016年11月8日,陳德俊作為本案被上訴方番禺區區政府的代理人之一,出庭應訴並參加法庭辯論。

  宣判後,陳德俊表示,出庭應訴,親歷一次法庭辯論,勝過在辦公室聽一百次匯報。今天,番禺區各局局長、各鎮街主要負責人到現場旁聽宣判。建設法治政府不是一句空話,今後所有有執法權的局長要身體力行,積極出庭應訴。

  廣東省委黨校教授、法治廣東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認為,積極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民眾從以往的『告官不見官』,到告官能見『一把手』,無論是見到區長、市長還是廳長,都解決了官員『只開會不出庭』『出庭不出聲』等問題。讓官員更了解民情,更加接地氣,也促進了行政爭議的實質化解決,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樹立了法治政府擔當的形象。

  據悉,去年12月1日,廣東省政府首次以政府規章的形式出臺《廣東省行政應訴工作規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情況將作為『硬指標』納入政府考核。

  新《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廣東法院嚴格執行立案登記制度,推進集中管轄,有效促進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據統計,2016年廣東省行政機關派員出庭應訴1598人次,同比上昇45.27%;縣級以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201人次,同比上昇25.62%。(完)

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