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纔萍汲取了上次的教訓,找了一個人冒名頂替當名義上的賭場老板。找到的第一個人黃某有次聽到一輛鳴著警笛的警車從賭場外經過,不知誰喊了聲『警察來了!』此人跑得比誰都快。
謝纔萍另找了李紅明,每天500元基本工資,外加300元獎勵的優厚待遇,『請』他充當『御井茶樓』賭場的老板,每天在賭場坐鎮。謝同時向其保證:『如果你被公安局抓進去了,我會盡快把你弄出來。你坐牢後,我也會照顧好你的家人。』
三個月後,2008年7月30日,警方查處御井茶樓賭場時,李洪明主動站出來『頂包』,加之有其他賭場工作人員『指證』,最終李洪明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抽頭買毒品給賭客吸食
在2008年4月至8月開設賭場期間,謝纔萍為吸引回頭賭客,用抽頭的錢購買毒品『麻古』,『免費』提供給賭客吸食。在昨日的法庭庭審階段,已接受法庭調查的被告人對此均有供認。
『謝姐的場子可以打牌、還能嗨藥』成了一大『賣點』,謝纔萍的賭場每天生意紅火。
允許欠債,不許換地兒賭
今年40歲的高新區某退休乾部中心金某,因為賭博累計欠下謝纔萍賭場『水錢』40餘萬元。
2008年7月,謝纔萍得知金某跑去另一處酒樓打牌賭博後大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