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龍網10月12日11:30分(數字記者陳丹、闕影) 從今日起,重慶的『涉黑涉惡』案件將在五個中級法院陸續開庭審理。記者從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今日有二起『涉黑』案件分別在第一、第三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今日上午9:30分,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的是楊天慶等9人『涉黑』案,國家公訴機關指控的涉案罪名多達十項,涉嫌犯罪時間跨越八年,『涉黑』組織紀律嚴明。
起訴書指控表明,2005年以來,被告人楊天慶糾集負案在逃犯曾川、劉成虎、簡紹坤,刑滿釋放人員劉渝,以及社會閑散人員何彭裕、鄒猛、李渝等人,在重慶市主城區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楊天慶通過為組織成員提供生活費用,聚集成員吸毒、酗酒、嫖娼來控制組織成員。規定組織成員對組織安排的事不能互相打聽,並通過一定紀律來管理組織。為壯大組織實力,采取受僱殺人、暴力收債、強迫交易、放高利貸等手段聚斂錢財,以支持組織活動。逐步形成了以楊天慶為組織、領導者,以曾川、劉成虎、劉渝、簡紹坤為骨乾成員,以何彭裕、鄒猛、李渝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為暴力工具,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放高利貸、暴力收債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了社會管理和經濟秩序,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財產權利。同時,2003年至2004年,被告人曾川、劉成虎參加了以汪顯斌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故意毀壞財物等違法犯罪活動。此外,被告人曾川、劉成虎、簡紹坤、鄒猛等人還分別實施了搶劫、故意傷害、非法持有槍支等犯罪行為。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楊天慶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采取暴力、威脅或其它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群眾,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導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提請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敲詐勒索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強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曾川、劉成虎、劉渝、簡紹坤、何彭裕、鄒猛、李渝等七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並分別參與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搶劫、非法持有槍支、非法拘禁、故意損壞財物、敲詐勒索、偽造居民身份證等犯罪行為,提請以相應罪名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顯光故意傷害他人,致一人死亡,提請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