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另一目擊者稱,當時他正好在建材大市場門口,車禍發生後,他看到司機從車上出來,臉上很紅,一股酒味,但司機隨後就走了。『哪有這樣的人啊,撞了人還跑。』
『開警車撞人後逃逸,這有損政府形象。』眾多圍觀群眾對此事也是氣憤不已,『駕駛員並沒穿警服,怎麼開著一輛警車呢?』
無警察證卻駕駛警車辯稱工作需要
徐武功作為林業局一名乾部,無警察證,為什麼能駕駛警車呢?
『我是一名黨員,組織上派車給我,我服從命令,我是為了工作而開這輛車的。』7月31日,徐武功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事故發生後,他也非常難受,『我會承擔傷者的醫藥費。』
對此,彭敏紅說,警車是從鉛山縣林業局森林公安局防火指揮部派出來的。『用這輛警車是工作需要,因怕麻煩沒辦手續,這樣做確實不對。按規定,徐武功是不允許開這輛警車的,但車子不夠用,當時也是臨時用這輛警車。』
鉛山縣森林公安局局長吳丹陽則表示,出事的警車確實是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但一直都是林業局在使用,『這事跟我們沒什麼關系』。
吳丹陽坦言,開警車的駕駛員須持相應准駕車型的駕駛證,同時記者還了解到,根據《警車管理規定》,警車應當由警車所屬單位的人民警察駕駛,駕駛警車時應當按照規定穿制式警服,持有機動車駕駛證和人民警察證。
公務用車制度有待完善
據了解,近年來,公務員駕公車撞傷甚至撞死平民事件頻繁發生,這種被稱為社會腫瘤的現象並沒引起足夠關注。
『官員出車禍之所以備受關注,一是官員是否違規用車;二是肇事官員是否因此受處理都是老百姓關注的焦點。』8月2日,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王朝勇接受記者采訪時就此指出。
王朝勇說,官員在發生車禍後,其車禍原因、處理情況能否及時向公眾說明,也是考驗政府執行力的重要一環。另一方面,大多數單位對官員違規使用公車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纔是導致官員駕車肇事屢禁不止的根源。如果再深究原因,則是多數肇事官員並沒被追究刑事責任,恐怕也是官員肇事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王朝勇最後建議,應建立公務用車的車輛檔案制度,規范公務用車的使用程序,明確管理的職能范圍,同時為防官官相互,須提高司法人員的素質,強化公正司法的理念,加強對此類案件的監督,包括檢察機關、紀檢部門、人大等專門機關的監督,同時可以發揮媒體的監督以及民間力量的監督,以監督促公正,以公開促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