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戀中,瀘州某學院學生餘文(化名)用手機拍下了女友10張裸照;女友提出分手後,餘文即以裸照相威脅;當發覺女友去意已決,他便多次將女友裸照發布在QQ空間,並公布了女友的電話等個人信息。近日,瀘州江陽區法院一審以被告人餘文犯侮辱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餘文原系瀘州某職業技術學院學生。2007年4月,餘文與同校學生冬玲(化名)建立了戀愛關系。2008年6月,餘文用手機為冬玲拍攝了10張裸照。不料到了6月底,冬玲突然提出分手。餘文難以接受,聲稱如果分手就把裸照發布到網上任人觀看。
餘文的威脅沒有起到作用,冬玲去意堅決。
2008年11月24日,餘文在江陽區瓦窯壩一家網吧裡,將冬玲的裸照發布在自己的QQ空間,並留下挑逗性文字,他還將冬玲的電話號碼等個人信息留在空間裡。一些網友看後留下侮辱性文字。冬玲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警方提取了餘文QQ空間裡的證據,並迅速將照片刪除。同年11月26日,已經到廣東打工的餘文在佛山上網時,發現自己上傳的照片被刪除,於是再次上傳冬玲的裸照。但因公安機關采取了預防措施,上傳未能成功。第二天,餘文重新申請了一個QQ號碼,又一次將裸照發布在空間裡。
12月12日,瀘州警方將餘文抓獲並刑事拘留。今年1月6日,餘文被以涉嫌侮辱罪逮捕。
由於餘文兩次上傳前女友裸照,使冬玲感受到極大的社會壓力。這起瀘州版『艷照門』事件在當地引起強烈反響。今年2月27日,江陽區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餘文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餘文因戀愛糾紛,利用互聯網上傳女友裸照並配發文字、提供受害者隱私信息,造成受害者人格貶損,又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已構成侮辱罪。鑒於被告人餘文認罪態度較好,酌情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