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一山資料圖
電視劇《家有兒女》中『劉星』的扮演者張一山,因不滿中國娛樂網刊登其寫真照片,標題中還帶著『性感、半裸』、童真不再等字眼,遂以北京天海川媒體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海川公司)侵犯名譽權為由將其訴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復興路法庭審結了此案。
原告張一山的法定代理人訴稱,2008年7月7日,被告在中國娛樂網的肉色欄目中刊載了標題為『張一山性感半裸寫真「劉星」日漸成熟童真不再』的文章,上述文章中使用了4幅原告從未公開發表過的照片,署名為『來源:中國娛樂網』。被告刊載上述文章及使用這4幅照片,並未經過原告的許可。
原告法定代理人認為,被告在未經原告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原告從未公開發表的照片在中國娛樂網的肉色欄目中刊載,並在文章標題中使用性感、半裸、童真不再等貶損、侮辱性字眼。原告尚未成年,被告的上述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並且,中國娛樂網作為中國最大的娛樂網站,上述文章及照片在該網站中刊登後,立即在社會上廣泛流傳,使公眾對原告的社會評價下降,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和心理壓力,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名譽和形象,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刪除侵權文章;賠禮道歉並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5萬元。
庭審中,被告天海川公司辯稱,公司未侵犯原告關於涉案四幅照片的發表權,原告提交的證據材料明確,公司確實在所屬網站上發布了4幅照片,時間為2008年7月7日中午12:53分,而依據公司提交的證據材料,在上述時間之前已經有兩家網站公開發表過涉案的4幅照片。其已經被不特定多數的社會公眾知曉,是完全符合行使我國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發表權。被告認為,涉案4幅照片的發表權已經全部公之於眾,發表權已經耗盡,被告並沒有侵犯原告4幅照片的發表權。被告未侵犯原告的名譽權,不存在侵犯原告名譽權的行為。文章的標題不是被告公司創作的,公司僅僅是轉載,無權做任何變動。文章標題與照片所客觀表現的內容具有一致性,並且沒有任何侮辱性的字眼。原告既沒有證據證明其原具有的社會評價,也沒有證據證明這些照片造成了原告的社會評價降低。故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後認為,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但構成民事侵權責任應符合行為人的主觀過錯、行為的違法性、損害結果及損害結果與侵害行為之間因果關系。結合本案案情,本案訴爭的照片,雖是被告未經原告許可擅自在其網站刊登,但所刊登的照片確系原告所在簽約公司的攝影師為原告所拍攝的真實照片。因此,被告的行為並未損害原告的名譽和形象,且被告在其網站上所刊登的文字內容,也是對所刊登照片的描述,不具有貶損、侮辱原告人格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對原告社會評價下降,因此,被告的行為,不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鑒於被告在訴訟中,已將所刊登的照片予以刪除,原告並同意放棄第一項訴訟請求,法院不持異議。但原告仍堅持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訴訟請求,無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最後,法院依法駁回了原告的訴請。
宣判後,雙方當事人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