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在最新一期的《求是》雜志撰文指出,要規范民警在執法中的語言和動作,遇到挑釁、面臨復雜情況時,不衝動、不感情用事,不說過頭的話、不做過激的事。盡可能融法、理、情於一體,最大限度地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孟建柱近日在山東調研。
文章提出,各部門、各警種要根據自身特點,主動適應全面開放、高度透明的社會環境,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規范』的要求,在維護社會秩序、加強社會管理過程中,遇到挑釁、面臨復雜情況時,不衝動、不感情用事,不說過頭的話、不做過激的事。
文章指出,要規范民警在執法中的語言和動作,區分不同執法環境,統一執法語言,統一動作規范,切實做到言行文明、舉止得當。要准確把握當前社會心理的變化和執法對象的感受,講究方式方法,盡可能融法、理、情於一體,最大限度地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文章強調,要進一步加強執法監督,堅持以公開促公正,擴大警務公開的范圍和層次,及時向社會公開涉及公民權利和義務的執法依據,最大限度地公開執法程序、執法進度、執法結果和執法文書,提高執法工作透明度,努力使公平正義以群眾看得見的方式得以實現。
文章稱,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強執法監督信息系統建設,努力從網上錄入、審批、辦理到結案等各個環節實現對民警執法辦案的全程監督。規范業務流程管理和民警日常工作管理,既保證執法公正,又保護民警的執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