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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報告有湖北旅居史及病情造成嚴重後果,劉某被雲南警方立案偵查
2020-02-06 17:32:37 來源: 新華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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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昆明2月6日電(記者 王研) 記者從雲南省永善縣公安局新聞辦獲悉,4日,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呈陽性的患者劉某因未報告有湖北旅居史及病情,造成嚴重後果。永善縣公安局依法對其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劉某,男,40歲,原永善縣大興鎮人,現居住於安徽省合肥市,目前隔離治療。警方調查表明,2020年1月18日,劉某駕車搭乘其岳父、妻子等一行5人從安徽省合肥市出發,途經湖北省荊門市等地,於1月22日抵達永善縣大興鎮河口村甘田一組老家。1月24日起,劉某因發熱、咳嗽等先後到大興鎮平安醫院和大興鎮衛生院就診。2月1日由大興鎮衛生院轉入永善縣人民醫院隔離治療。2月4日,劉某的岳父經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呈陽性,收入永善縣人民醫院隔離治療。

  據介紹,劉某未向任何部門和疫情防控人員報告其有湖北旅居史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疑似病癥,造成嚴重後果,屬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故意進入公共場所或者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其行為已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責任編輯:楊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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