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法制  >  社會與法
搜 索
13歲男孩砍死母親 孩子為什麼暴躁殘忍?
2019-03-20 19:31:25 來源:齊魯晚報  作者: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警方通報:

  就在去年:

  在湖南沅江泗湖山鎮,12歲的男孩吳某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母親打後心生怨恨,在家中持刀將自己的親生母親殘忍殺害。

  第二天上午,吳某的外公來到他家,發現34歲的女兒陳某倒在地上,身上有多處刀傷,地面全是血跡。

  由於吳某只有12歲,未達到法定年齡,屬於無刑事責任能力人,12月6日,他被警方釋放。

  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未滿14周歲的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

  近幾年來這樣的案件並不少見,孩子的行為背後,家長有沒有考慮過出現的原因呢?

  3月19日,該小區附近多位店家告訴北青報記者,18日獲悉該命案,但平日裡對被殺女子無任何印象。住在被害女子家不遠處的居民王明(化名)對北青報記者說,殺害女子的是死者兒子,13周歲,殺害母親的原因可能是因為要錢發生了爭吵。『事發第二天,他們家對門的老人(鄰居)發現門口有血,還拿拖把去拖,沒擦乾淨。』王明說,』小孩讀初一,成績還可以,周一學校有考試,小孩沒去學校,老師就在家長群裡問,後來其他家長上孩子家找他纔發現的情況。』

  王明稱,被害女子一家從2003年起在該小區居住,女子丈夫姓邵,在外地從事工程監理工作。平日,被害女子對兒子要求較嚴。『這家人住過來十幾年,小孩沒跟對門(鄰居)打過一次招呼。』

  3月19日下午,建湖縣公安局通報稱,3月18日,建湖一名女子被以現在家中非正常死亡,據警方消息,犯罪嫌疑人邵某(13歲,系死者兒子)已抓獲,經初查邵某因母親對他管教嚴格,在16日晚與母親發生激烈爭吵後,用菜刀將母親砍死並逃跑,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責任編輯:孫嵐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
頻道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