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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未成年人當網絡主播須征得父母同意
2018-02-09 15:52:31 來源:新華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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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攜帶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乘車,不得安排其乘坐副駕駛座位;未成年人擔任視頻直播網站主播需征得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近日,新修訂的《武漢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正式施行,不少新規引起廣泛關注。

  為防范幼兒園虐童事件,《條例》規定,幼兒園保育員應當接受職業培訓,取得崗位任職資格;學校、幼兒園應當安裝安全視頻設施,有條件的,與公安機關實施聯網監控;學校、幼兒園及其教職員工不得侮辱、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

  當下火熱的網絡直播吸引了不少未成年人參與,並產生一些問題,引發社會關切。為此,《條例》規定視頻直播網站聘請未成年人擔任主播或者為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冊通道,應當征得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

  新修訂《條例》強調家庭首要監護職責,尤其是對不同年齡階段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保護,給出了近乎說明書式的詳盡規定,這在國內未成年人保護立法方面尚屬首創。《條例》在家庭保護一章中規定,監護人應當為未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充分監護,不得使其處於無人看護或有安全隱患的場所;未成年人乘車時,未滿12周歲不得坐副駕駛座位,未滿8周歲不得被單獨留在車內。(記者鄒明強)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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