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6日訊 (藏暉 白宗安 記者包海多) 男子喝頓酒,不僅因醉酒駕駛被罰款、吊銷駕照,還要面臨判刑。25日,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集中宣判四起危險駕駛犯罪案件。
出租司機酒駕肇事終身不得再駕駛營運車輛
2017年10月30日6時許,前一夜跟多年不見的戰友,喝了半斤白酒多瓶啤酒的劉某偉送走戰友後,開著自己的出租車准備回家,沿哈爾濱市南崗區延興路由西向東行駛,行駛至哈爾濱市南崗區科大小區306棟門前時,因剎車不及時追尾一輛哈飛牌小型客車,衝擊力導致這輛小型客車和停在其前方的一輛長城牌小型客車、豐田牌小型轎車不同程度受損,劉某偉的頭部撞到風擋玻璃受傷,被撞車駕駛員撥打了急救電話並報了警後發現,劉志偉渾身酒氣。
經鑒定,劉某偉血液酒精含量為193.16mg/16mg,交警部門認定劉某偉負事故全部責任。並按照相關規定,吊銷劉某偉的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南崗區法院經審理,最終判處劉某偉(男,41歲)犯危險駕駛罪,依法對其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
壽星醉酒開車被判刑
2017年11月4日21時許,張某酒後駕駛五菱小型普通客車由南向北行駛至哈爾濱市南崗區哈雙路時,被執勤交警攔截檢查。經鑒定,張某血液酒精含量高達316.62mg/100ml,是醉酒駕駛標准的近4倍。
『那天我過生日,親戚、朋友一塊喝點酒,我大概喝了三兩白酒、兩瓶啤酒,我尋思離家不遠,不會被警察發現。』僅有小學文化的張某面對公訴人詢問後悔不已。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犯危險駕駛罪,依法對其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5000元。
男子喝6瓶啤酒後開車被判刑
2017年11月14日20時許,趙某在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四道街跟外地來的朋友吃完飯,駕車行駛至宣化高架橋蘆家街下橋口時,被執勤交警查獲。經鑒定,趙某血液酒精含量高達314.55mg/100ml。
『我以為這點酒沒事。』趙某在庭審上說道。法院審理認為,趙某犯危險駕駛罪,依法對其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
一瓶半啤酒喝完3小時開車被判刑
『我就喝了一瓶半啤酒,喝完3個多小時了,我尋思沒事纔開車的。』就是這一瓶半啤酒,讓駕齡3年的王某被判刑。
2017年11月12日20時許,王某酒後駕駛灰色大眾小型轎車由西向東行使至哈爾濱市南崗區三環路時,被執勤交警攔截檢查。經鑒定,王某血液酒精含量為218.6mg/100ml。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犯危險駕駛罪,依法對其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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