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駐馬店男子餘虎透露,因是同性戀,自己被妻子送進駐馬店市精神病院強制『治療』19天。
河南駐馬店男子餘虎(化名)向北京時間『暴風眼』透露,因是同性戀,自己被妻子送進駐馬店市精神病院強制『治療』19天。2017年5月12日上午,餘虎起訴駐馬店市精神病院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案在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此次庭審,餘虎並未出庭。北京時間『暴風眼』從其代理律師黃銳處獲悉,餘虎要求駐馬店市精神病醫院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1萬。
住院『病因』成焦點
黃銳向北京時間『暴風眼』透露,庭審上,被告代理律師強調,醫院收治餘虎並不是治療同性戀,而是治療焦慮障礙。
2015年10月8日,餘虎和妻子在去民政局辦離婚的路上被妻子和妻子家人強制送到駐馬店市精神病醫院。此前他被妻子發現他和男性朋友是戀愛關系,只得被迫『出櫃』。
餘虎在去年9月份接受北京時間采訪時稱,『前妻』把他送到精神病院的時候,病歷上病史一欄寫的是『性偏好障礙』。
住院的第三天,餘虎曾問主治醫生,『你說給我治的是這個病(性偏好障礙)』,醫生回復:『是』。餘虎問,『你肯定能給我治好嗎?』她說能治好。之前也治過我這種病人,並且治好了。
是否自願各執一詞
餘虎曾向北京時間『暴風眼』描述,在醫院裡他曾被扒光衣服捆在床上兩小時,每天要吃四種藥。
代理律師黃銳稱,原告方出示的證據是向法庭申請從駐馬店精神病院調取的病例,和解救餘虎當天的接警記錄。病例中出現『不屬於緊急事項』、『非自願治療』、『防止自殺、防止逃跑』等字眼。
而被告方則在法庭上提供了一份2015年10月9日餘虎簽署的自願住院同意書。
去年9月的采訪中,餘虎告訴北京時間『暴風眼』,這份自願住院同意書是10月26日出院的時候主治醫生讓他填的。『他說得什麼病你不要管了,日期填10月9號,因為你住院第二天就好轉了。當時我太想出院,沒有反應過來就簽了。』
北京時間『暴風眼』電話聯系了駐馬店市精神病醫院代理律師,對方稱對此案不清楚。
一些當地的同性戀友好人士參加了此次庭審。
目前,庭審已結束,法庭宣布擇日進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