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汪某故意傷害案情況通報)
2017年8月1日15時52分,江西婺源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居民楊某(男,64歲)報警稱:其在婺源縣大鄣山臥龍谷景區旅游時與景區管理人員發生爭執,並被景區管理人員毆打。大鄣山派出所接到指令後迅速出警處置。
經調查,我局查明事實如下:2017年8月1日15時28分許,楊某與妻子在婺源縣大鄣山臥龍谷景區乘坐纜車後,因質疑景區管理問題與景區纜車部工作人員汪某(男,41歲,婺源縣大鄣山鄉鄣山裡村人)發生爭執,爭執過程中,楊某用隨身攜帶的雨傘戳了一下汪某的脖子,汪某質問楊某為什麼要動手,楊某又用雨傘戳了一下汪某的脖子,汪某隨後用拳頭擊打了楊某面部三拳並踹中楊某胸部一腳,後雙方被其他工作人員勸開。民警到達現場後,楊某要求先到縣城醫院進行身體檢查,雙方約定次日進行處理,後楊某乘車離開景區。當日17時40分許,楊某到婺源縣人民醫院就診,其自述傷處進行CT檢查,未見明顯異常,後離開醫院用餐。21時許,楊某感到身體不適,再次入院治療,觀察過程中發現顱內出血,8月2日7時許,手術後又出現大面積腦梗死。8月4日10時許,楊某在婺源縣人民醫院醫治無效死亡。8月30日,法醫作出鑒定結論,認定楊某死亡可排除自身疾病致死,系因頭面部遭鈍性外力作用致左側硬膜下出血並繼發腦梗死和小腦扁桃體疝形成而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刑拘在押於我縣看守所,我局已對汪某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向婺源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
婺源縣公安局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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