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本是天經地義,但是討債也要依法進行。前幾天,鹽城阜寧男子施某專程趕到淮安,采取潑灑污穢物等方式暴力討債。8月15日,施某被警方抓獲,並被處以行政拘留。

通過受害人蔣某家門口監控考驗看到,當日凌晨兩點多,兩名男子先後來到蔣某家門前,其中一名男子拿出手機站在後面拍攝,另一名男子拿著一個盒子和馬桶刷,不時將糞水涂抹在蔣某家的鎖芯上,隨後,這名男子將剩餘的糞水灑在了防盜門上後離開了現場,另一名男子也在拍攝完整個過程後離開了現場。
案發第二天清晨,蔣某家人在發現這一情況後立即報了警。接警後,轄區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調查,並迅速鎖定了鹽城阜寧籍嫌疑人施某。原來,施某並不是真正的債權人,而是受債權人白某的僱傭進行討債。
淮安市開發區公安分局南馬廠派出所民警於志祥告訴記者:『蔣某在2016年的時候和白某打牌,後來在打牌的過程中向白某借了三萬元錢,白某找蔣某一直沒有找到,蔣某也沒有自己把錢還回去,後來白某就找他的朋友施某向蔣某討要,但一直都沒有把這筆錢要到。』

8月15日,施某在蘇州昆山被淮安警方抓獲。施某稱,自己受朋友白某僱傭,冒著酷暑三次趕到淮安向蔣某討要欠款,卻始終找不到蔣某。氣憤之下,他纔出此下策。
民警表示,遇到經濟糾紛時,白某本應拿起法律武器,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等途徑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他卻僱傭施某采用極端方式要債,不但無法要回欠款,還連累了朋友。近年來暴力討債事件越來越多,且手段多樣,極易引發各類刑事案件。警方再次提醒:討債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方法,切勿盲目衝動,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