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己撞死自己保險公司拒賠多麼痛的領悟藍瘦香菇(圖)
事發後,尹某某的家屬向尹某某生前投保的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墨江支公司提出理賠,不過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告知,該車雖然投保了交強險12萬元、第三者商業險30萬元、車上人員責任險3萬元,但因交通事故發生時,尹某某屬於駕駛人也屬於保險投保人,保險公司只願意支付其家屬車上人員責任險這一險種的賠償3萬元。而交強險及第三者商業險根據保險條款的約定,只賠償本車駕駛人、車上人員之外的第三人,故不予賠償。
庭審:司機是否屬於『第三人』成案件爭議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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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之下,尹某某的家屬只能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判處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第三者商業險保險責任內,賠償因尹某某交通死亡產生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人生活費等共計261562元。
8月17日,普洱市墨江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在庭審中,尹某某家屬的代理人雲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師偉律師認為,肇事車輛在事發當時已經往前滑動,屬於無人駕駛狀態,尹某某從駕駛位置攀爬,後從車上掉下,被車壓死,其身份顯然不應是該車的實際控制人,更符合此車之外的『第三人』的性質。
但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則認為,本案不屬於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屬於保險合同糾紛,根據保險條款的約定,交強險和第三者商業險只賠償本車駕駛人、車上人員之外的第三人。而事發時,尹某某從副駕駛位置攀爬後半個身子已進入國內,不屬於第三份身份,因此請求法院判決駁回尹某某家屬的訴訟請求。
因案件較為特殊,法院沒有當庭宣判,雲南網將繼續關注本案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