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8月3日,李某某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執行公務過程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法官執法。8月1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妨害公務罪被蜀山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據悉,合肥中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在蜀山區一工地內執法時,遭被執行人挾持,一名男性嫌疑人(被執行人)強行將一名法院工作人員和6名群眾控制在該工地一房屋內。警方迅速調集多警種警力到場處置,嫌疑人將屋門反鎖,在室內潑灑汽油並以要引爆室內煤氣罐相要挾。經與嫌疑人長時間談判無效後,警方展開強攻,成功制服嫌疑人並解救全部人員,現場無人員傷亡。
責任編輯: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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