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事情比一起公開猥褻女童事件更令人震驚?答案是兩起。近4天曝出3起猥褻女童事件,讓輿論場把目光聚焦於此。
南京火車站男子當眾猥褻女童的消息引發輿論巨大關注。後續劇情發展越來越『步步驚心』,竟有網民為此事件『洗白』。更出乎意料的是,同類事件接踵而至,而猥褻女童者都疑似是女童們的親人或熟人。當一個家庭從避風港淪為侵犯女童的『圍城』,社會又該如何為女童橕起人身安全的保護傘?
曝光背後『怪象』層出不窮
這則熱點輿情中,最先感受輿論衝擊的,竟是位無辜者。
自媒體實習生李炳鑫『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只因長相酷似『猥褻男』,他被網友『人肉』出來千夫所指,而擴散『人肉』信息的微博大V@古風同志在收到李炳鑫的闢謠私信後不但未及時澄清信息,還發微博說自己上了熱搜。
隨後,最早曝光男子當眾猥褻女童消息的@作家陳嵐,在一天內陸續收到了2000多條威脅和辱罵私信,有網友揚言要『出錢5萬,打斷陳嵐的腿』,『出10萬買你的一只手』……之後,事情愈演愈烈,陸續有人在網上公布了陳嵐的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她本人和助理還接到大量騷擾電話,以至於她『很多時候必須關機或開飛行模式』。
隨著警方的介入和調查,涉嫌猥褻女童的男子段某某被刑拘,警方通報與其同行的兩名成年人為段某某父母,女童為段某某父母的養女。
『果然不是親生的!』面對這一調查結果,不少網友質疑涉事段家父母是否有收養資格。有媒體跟進報道,稱相關部門已就收養關系等相關問題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但進一步的舉證調查還需再等一等。
有些網民的評論『無恥又無知』
正當人們以為『劇情』朝著正常軌道發展的時候,一些『辣眼睛』的言論出現了!
如有網友認為,曝光猥褻一事是『去傷害這種兩情相悅的純真美好的愛情』,稱曝光者是『道德婊』,其行為『毀了一個家庭』!
有網友看過報道和照片後,『覺得是正常的兄妹關系,親昵地摸一下妹妹,很正常,只不過時間不對,哥哥把妹妹還當做是小小孩兒,忽略了妹妹的隱私』。該言論下,還有人表示贊同,覺得『這也就是父母在旁邊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原因,親人之間的親昵被冠以猥褻實在不可思議』。
一位網友在一篇就此事探討童養媳惡習的文章下留言,認為童養媳是風俗、是風氣,『是人家的自由』。
在本次男子公開猥褻女童一事中,被誤認為嫌疑人的正在自媒體實習的學生李炳鑫,最先為事件發聲的作家陳嵐成為網絡暴力的無辜受害者,若不是兩人的職業屬性讓他們擁有一定發聲權,懂得如何用合理手段維權,及時獲得了大量網民的理解和支持,恐怕兩人受到的傷害更甚。
但比起兩人所遭遇的『網絡踩踏』,個別網民為猥褻者開脫,甚至大肆在網上發表不恰當言論,其性質已經不是用『直男癌言論』可以一筆帶過的。
這些言論的邏輯似乎認為,親人之間可以無底線地『親昵』;『何況這還是老祖宗留下的傳統』。難怪有網友將這些思想稱為『封建餘毒』,提醒發表言論者『大清早亡了』!認為其『無恥又無知』。
是非曲直,唯有法律能判斷
根據目前的公開報道,段家父母對養女的收養是否合法還需要警方進一步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六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纔能合法收養: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並且年滿30周歲。在該案中,根據公開信息來看,嫌疑人的父母似乎並不符合第一條規定。但由於收養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因此,該案的小女孩是否為嫌疑人家庭合法收養,還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其次,當事女童未滿14歲,在法律上屬於兒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中明確規定,『禁止拐賣、綁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該案中嫌疑人舉動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講,似乎都有猥褻之嫌。
有網友猜測,小女孩可能是嫌疑人家裡為兒子買的『童養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違反本條規定就構成違法行為。』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自由和其他乾涉婚姻自由的行為』,而且買賣人口屬於明顯違法行為。
『保護女童不能只靠網友的雙眼』
此次網絡輿情中,有網民為猥褻者開脫的事實,引發了部分網民的反思:我們的女童保護意識是不是還不夠普及?
多起疑似熟人,甚至親人猥褻女童的事件,隨著此輿情熱度高漲,也被不斷曝出。南京火車站猥褻女童案曝出後,重慶一醫院大廳男子猥褻女童的消息又在網絡流傳,據警方調查,杜某系當事女童的姑父。
8月15日又曝出『江蘇劉老師』猥褻案,江蘇警方官方微博接多位網友舉報,網絡流傳猥褻兒童系列淫穢視頻。經核查,該案兩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蔡某已被當地公安機關抓捕歸案,現案件已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數據,2013年?2016年全國法院審結的性侵兒童案件量達到10782起。根據北京律協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專業委員會的統計,在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70%以上是熟人作案。
女童保護基金負責人孫雪梅對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表示,從這次南京火車站猥褻女童事件來看,社會大眾反響非常強烈,但當事人、監護人都沒有意識到問題,小女孩沒有拒絕、反抗,沒有自我保護意識,旁邊的一些大人沒能及時阻止,不少人並沒有意識到這麼做是嚴重錯誤的。所以,『意識層面是最重要的,這不僅包括監護人的意識和當事人的意識,還有社會大眾的意識。』有網友評論:『保護女童不能只靠網友的雙眼』。
孫雪梅說,我們曾對31個省份、9000名家長進行問卷調查,其中90%家長都寄望於學校,很多家長都沒有對孩子進行過預防性侵方面的教育。一些地方部門開始對教師進行考核,但還很少,希望能納入教學體系。』
國內著名青少年心理專家、清華大學宋少衛教授認為,不應該只聚焦於個案上,所有和孩子教育有關的人都應該汲取教訓。宋少衛表示,社會應當對猥褻女童事件提高警惕,但過度曝光和關注其實會對當事女童造成極大的心理傷害,甚至產生持久的傷害記憶。在他看來,受害女童的未來,更值得讓所有人關心。
孫雪梅也認為,女童被侵犯後的救助並不完善。『很多被性侵的兒童會受到輿論指責。我們希望能有一站式詢問中心幫助受害女童避免二次傷害。』據悉,江蘇省淮安市已有詢問中心,有心理諮詢師,有錄音錄像,公檢法統一用。
此外,各位專家都建議,對遭受性侵的兒童,要有一個治療標准,目前只給予身體治療,心理治療不足。重要的是,對於性侵者,應該隔離他們,禁止從事和兒童相關的工作。